超女为社会贡献了几十亿
张晓明说:“从文化产业的角度来讲,在这里面,节目制作商、节目品牌运营商、赞助企业、广告代理商、电信运营商、娱乐包装公司、网络公司等各个方面都获得了利益,产生了多赢的局面,应该说是一次非常成功的运作。
今年我们社科院发布的《文化蓝皮书》里,还专门有一篇关于超女的文章,据我们调查,超女各环节的直接参与者所获得的直接经济回报累计已超过7.6亿元。按照上、下游产业链间倍乘的经济规律分析,超女对社会经济的总贡献至少达几十亿元。
这是腾讯新闻上的报道.
我的疑问是:超女为社会创造的经济效益,是各个文化公司的收益吗?
那么,超女这类文化商品,是怎样为社会做出贡献,怎么衡量他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