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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29
最近和友人争论一个问题:增值税到底是由谁负担的。由增值税的计算公式: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友人的结论是处在中间环节的纳税人是不用负担税款的,增值税额最终会由消费者承担。我百思不得其解,增值税法明确规定销货方是纳税义务人,由于价格的因素增值税可以转嫁,但受供求弹性的约束,通常情况下,增值税是不可能全部转嫁的,除非供给完全弹性。所以我的结论是,名义上的纳税人是各个环节的销售者,实际负税额则要看双方讨价还价能力的大小。片面说税收由消费者承担似乎不太妥当。很希望把这个问题彻底弄清楚,请各位大虾赐教。谢谢啦!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4-29 0:53:1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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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4-29 21:56:00

怎么没人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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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4-30 08:25:00

理论上,增值税可以有消费者承担。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是通过在销售时在价格之外向消费者收取的方式获取的。所以,厂商可以不承担增值税。

实际上,增值税有一部分是有厂商承担的。在消费者的角度看,无论是价内税还是价外税,连同商品价格一起,都是为取得该商品所付出的代价,二者没有本质的区别。如果税高了,价格低了,付出大代价不变,商品也是可以接受的。如果税高了,而价格不变,则付出的代价大了,可能要放弃这种商品了,厂商为能够继续销售商品,被迫放弃原有的利润,维持价格不变。这样,增值税就有一部分有厂商承担。

这是个人理解,不知楼主是否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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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4-30 22:11:00

我认为分享增值额的不论是销售者,生产要素提供者,还是消费者,都因该承担部分增值税。由于增值税是逐环节征收,最终的消费者必定要承担部分甚至是全部税负。我认为“制度设计上“是指法定纳税人,但是税负的真正归宿是由“看不见的手”指挥下的供求关系,更确切地说是供求弹性来决定的。

b

b税负的转嫁是通过价格的调整而进行的,了解价格如何决定是税负转嫁分析中的关键。
b(1)对商品课税,从量税与从价税
b(2)对利润征税
b(3)对投入要素征税
b(1)对某一种产品征从量税—对生产者征税,厂商则提价,引起供给曲线上移。
b(2)从量税加在消费者头上与生产者头上无差别
b(3)对生产者征税引起S曲线左上移,对消费者征税引起D曲线左下移,只要征税额一定,即T固定, S曲线与D曲线移动不变,则两者负担不变。
b在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和卖者并不均等负担产品税。税收的实际影响取决于产品的供给和需求曲线的相对斜率。
b需求弹性越小,消费者负担比例越大;供给弹性越大,卖者负担的比例就越大。
b供给和需求价格弹性决定税负转嫁的方向和数量
b影响税负转移的其他因素:
如:课税范围宽的商品较难转移,课税范围窄的商品较易转移;以商品为课税对象,与商品价格密切相关的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间接税较易转嫁,而以所得为课税对象,与商品价格距离较远或关系不密切的直接税则较难转移;生活必需品或奢侈品;资本密集型或劳动密集型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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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5-7 18:41:00
谢谢大家了。五一回家,今天才上来看到,回复晚了,请大家原谅!按照我国税法的规定,“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我认为在理论上增值税只应该由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承担,但由于我国的增值税是不彻底的价外税,所以有一部分受供求弹性的影响,转嫁给了消费者。换言之,若增值税是彻底的价外税,则转嫁是不可能的。不知道我的说法是否有道理,欢迎大家继续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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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5-9 15:03:00

1、纳税义务人不等同于税负承担人。

2、如果是彻底的价外税(固定资产抵扣、零售环节也是价外等),形式上的税负承担人就是最终消费者。但是,受需求曲线的影响,税负必然会向生产者转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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