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周建国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周建国落马前担任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区区长。
咸阳中院经审理查明,周建国为搞好关系并得到个人职务晋升方面的关照,先后四次送给榆林市委原书记胡志强或通过胡志强的妻子送给其共计美元12万元、1000克建党纪念金币一枚(价值人民币45.5万元)、800克金葫芦一个(价值人民币3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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