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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 1
2010-08-04
有人说一对男女绝对可以成为好朋友,但不一定就能发展出爱情。当然亦有人怀疑
异性间能否有纯友情的存在。
    当然,强烈的爱慕,震憾心弦的感情很容易区别出来。然而,淡淡的,细水长流的
爱情与推心置腹、无所不谈的友情的差别往往只在一线之间。
    我们无论对爱人或友人常会渴望与之亲近,谈天说地,寂寞时希望他会在旁让你依
赖。虽然有研究报告指出,女性较男性容易分辨友情和爱情。但无论男女,都会产生混
乱迷惑。为了不让自己搅乱了“情人知己”,必要弄清“爱”和“喜欢”的两项标准。
要知道,喜欢并不等同爱。
    一、爱的标准
    我愿意为她/他赴汤蹈火。
    我想永远独占她/他,我妒忌她/他与别人相处愉快。
    无论干甚么总是想着她/他。
    我最关心她/他的幸福。
    和她/他在一起时,禁不住常常凝望对方。
    若失去她/他,我会很痛苦。
    我觉得使她/他幸福是我的责任。
    她/他获别人赞赏时,我会很高兴。
    若她/他感到沮丧,我也会变得失落,并希望第一时间去鼓励她/他。
    无论她/他做错任何事,也不忍心怪责她/他。
    我常有保护她/他的冲动,总之不想看她/他被人欺负。
    二、喜欢(欣赏)准则:
    我欣赏她/他做事能干。
    孤独时,和她/他倾谈是件高兴事。
    我从不嫉妒她/他和别人在一起。
    我信赖她/他的判断力。
    当我觉得她/他可怜或遇挫折时,希望能帮助及开解她/他。
    她/他对我好,所以我也待她/他好。
    她/他是个受欢迎人物,我很欣赏,也希望像她/他一样受大众欣赏。
    她/他性格外向,易讨人喜欢,适应能力强,还有很多强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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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8-4 17:21:56
爱的标准似乎夸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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