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turingmachine在2006-5-21 17:41:00的发言:…但是如果像你说的那样,[求出“博弈解”就是找出所要求的“纳什均衡”]的话。
那么这个问题不是多项式时间可解的。
这个结论似乎已经被证明过了。…
虽然我还不能完全看懂该文,不过我相信“不是多项式时间可解”。
现在我们可以继续讨论一下,人脑如何得到博弈解?证明解的存在性与求出具体解还是两个问题。如果我们只知解存在,但不知究竟是何解,是否也无法谈到“应用”?
“计算机可求解”与“博弈论可应用”应该是什么关系呢?如果连计算机都不能实现“多项式时间可解”,面对这样的博弈论问题,我们是否也无法“应用”博弈论了?或者说,谈“博弈论应用”时要排除一大类博弈问题。
人脑除了设计计算机,还有没有别的求解法?如果排除了别的救解法,你的判断“有限时间里用计算机可以计算等价于能求出博弈解”就是对的。不过,我又有一种担心,真地在操作中面对了这样的博弈,人脑可能会不自觉地“偷懒”(未经人预先设计的计算机是否没有这种能力?)——把博弈修改成可计算的(改变了博弈的信息结构)。
仅供探讨。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5-21 21:37:29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