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的看。
记者投拍,侵犯隐私,从法律和道德上都不对,但该不该打呢?
对于普通老百姓,打了这位记者,那么这记者活该。
对于老郭来说,因为无可否认他是为公众人物,受到关注度很高,他如此高调的行为会给社会释放出这样的信号:有理就可以打人。而有理就可以打人吗?若可以那社会就会无序,因为有没有“理”这个东西是很难说清的,比如在拥挤的公交车上,A挤了B,B被挤后无意识的踩了C新买的鞋,C有理要B道歉,B也有理拒不道歉,若大家以公众人物郭德纲为榜样,那后果可想而知。
所以,老郭你是今非昔比了,名人不好当,公众人物的责任并不能以一种草根的姿态就可以推脱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