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提问 悬赏 求职 新闻 读书 功能一区 真实世界经济学(含财经时事)
1254 5
2010-08-23
16家央企结盟新能源已犯反垄断法


中国反垄断网据经济观察网康怡报道,由国资委牵头组织的16家央企电动车产业联盟宣告成立,据报道称此举目的在于整合中央企业资源,建立推动电动车产业整体发展的开放技术平台,全面提升中国电动车产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和全球竞争力。报道还说该产业联盟初期启动资金为13亿元,并将根据项目计划来安排资金。该产业联盟的这些中央企业都是一个顶一个的大腕级企业,如一汽集团、中海油、中石油、国家电网等,报道称该机构下设理事会、秘书处,以及整车及电驱动、电池、充电与服务三个专业委员会,行动统一,步调一致。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简称反垄断法),本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反垄断法的第二章第十三条第5款,以及第五章第三十六条等内容,因此,根据反垄断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实施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向有关上级机关提出依法处理的建议。
然而,更重要的是,引发笔者撰写此文的关键点还不在于此,因为从法律层面讨论问题不是鄙人的职责,那应该是法学专家或律师们的职责,而鄙人则从经济学角度讨论这个问题。
首先必须说明的是,电动车产业联盟所指的电动车肯定不是指电动两轮车或电动三轮车,而是指电动四轮车,也就是电动轿车。事实上,经过我们长期关注并研究电动车的经验看,从当前产业发展格局看,电动两轮车市场和技术已经基本成熟,而市场也已经渐渐趋于饱和;而电动三轮车近几年发展速度迅猛,尤其是农村市场,特别是近郊市场发展迅猛,许多摩托车企业和自行车企业都转产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电动两轮车和三轮车,但很少涉及电动四轮车。
去年,某省发改委召开了一次电动轿车产业发展会议,席上许多企业家明确表示出,现在不是生产不出电动轿车,而是国家发改委不给电动轿车准生证,也就是不给电动轿车生产目录,也就上不了牌照,根本就上不了路,很显然,上不了路的电动轿车就是一玩儿物。
不过,今年国家工信部却给出了几家企业的电动轿车目录,但是这个与发改委平级的单位给出的准生证却得不到交管部门的认可,因此,电动轿车上牌照问题还是很严重,许多地方采取了变通措施,比如采取临时车牌制度或者特权制度。
我们发现,无论是临时牌照制度还是特权制度,都是特权的产物,因为任何有头脑的人都会发现,这种特批的方式给予了权力太大的活动空间,从而将滋生一系列的黑幕与腐败。尤其令人注意的是,当前许多得到特批的电动轿车“准生证”几乎都是特大型民营企业或者外资背景深厚的企业。而民营小企业根本无法得到这个准生证,不在于技术实力不够,不在于研发能力不够,不在于生产能力不够,不在于市场能力不够,而恰恰在于公共权力的公关能力不够。2009年,曾经有人让鄙人担当某地的电动轿车产业联盟的头头,鄙人则坚决拒绝,原因有二,第一,本人资力不够,也没有官位,更没有足够的资金;第二,此人所在机构也没有实力进行公关运作,而不是市场运作等。
回头来看看国资委牵头组织的16家央企电动车产业联盟,这些企业都财大气粗,有足够的实力进行公关,但很遗憾的是,这些企业却没有站在电动车的起跑线上,而当前电动轿车产业的创始人们几乎清一色的民营企业或外资企业。为此,本人曾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国家发改委之所以不给电动轿车牌照,其根本原因不在于这些企业生产的电动轿车不合规格,也不表明这些企业生产的电动轿车不安全,不环保,不高科技等,而在于这些企业都不是国有企业,尤其不是中央企业,为此,我当即判断,国家发改委在等待中央企业大举进军电动轿车产业,然后才可能正式大规模发放电动轿车牌照。换句话说,国家发改委垄断了牌照发放,当然,我们并不清楚国家发改委有什么资格规定只有上了他的目录的车才能上牌照,才能上路?!但有一点儿很清楚,这次国资委的这一超大规模的垄断行经却实现了本人当初的判断(有接受采访的录音和笔记佐证)。
另一方面,中央企业一旦进军电动轿车产业,其无论从哪个角度讲,都对现有的民营企业,特别是生产电动轿车的小型民营企业是一个致命的打击,而这些民营企业还眼巴巴地艰苦地熬着期待发改委的“准生证”呢?他们这些企业的创业和创新热情都将被这国资委的一泡尿而全部浇灭!更重要的是,这种通过国家权力垄断而形成国家资金垄断的方式,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丧失创新能力的最大劲敌!
但基于此,作为老百姓的我们,该做什么呢?是眼巴巴地看着中央企业垄断而侵犯市场,还是坚决抗争?尤其是电动轿车生产厂商们,是否会觉醒?!这些企业是一贯地阿谀奉承,还是果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全部回复
2010-8-23 08:30:55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9-24 17:10:48
是的,应当起诉!必须起诉!!!!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9-24 18:40:21
起诉起诉!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9-24 18:40:50
灭了央企!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9-24 18:41:07
灭了央企!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