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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25
人们常常说,人与人之间,尤其相爱的人之间,应该互相了解和理解,最好做到彼此透明,心心相印。史怀泽却在《我的青少年时代》(中译文见陈泽环译《敬畏生命》一书) 中说,这是不可能的,即使可能,任何人也无权对别人提出这种要求。“不仅存在着肉体上的羞耻,而且还存在着精神上的羞耻,我们应该尊重它。心灵也有其外衣,我们不应脱掉它。”如同对于上帝的神秘一样,对于他人灵魂的神秘,我们同样不能像看一本属于自己的书那样去阅读和认识,而只能给予爱和信任。每个人对于别人来说都是一个秘密,我们应该顺应这个事实。相爱的人们也只是“在黑暗中并肩行走”,所能做到的仅是各自努力追求心中的光明,并互相感受到这种努力,互相鼓励,而“不需要注视别人的脸和探视别人的心灵”。

读着这些精彩无比的议论,我无言而折服,它们使我瞥见了史怀泽的“敬畏生命”伦理学的深度。凡是有着深刻而丰富的内心生活的人,必然会深知一切精神事物的神秘性并对之充满敬畏之情,史怀泽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在他看来,一切生命现象都是世界某种神秘的精神本质的显现,由此他提出了敬畏一切生命的主张。在一切生命现象中,尤以人的心灵生活最接近世界的这种精神本质。因而,他认为对于敬畏世界之神秘本质的人来说,“敬畏他人的精神本质”乃是不言而喻的事情。

以互相理解为人际关系为鹄的,其根源就在于不懂得人的心灵生活的神秘性。按照这一思路,人们一方面非常看重别人是否理解自己,甚至公开索取理解。至少在性爱中,索取理解似乎成了一种最正当的行为,而指责对方不理解自己则成了最严厉的谴责,有时候还被用作破裂前的最后通牒。另一方面,人们又非常踊跃地要求理解别人,甚至以此名义强迫别人袒露内心的一切,一旦遭到拒绝,便斥以缺乏信任。在爱情中,在亲情中,在其他较亲密的交往中,这种因强求理解和被理解而造成的有声或无声的战争,我们见得还少吗?可是,仔细想想,我们对自己又真正理解了多少?一个人懂得了自己理解自己之困难,他就不会强求别人 完全理解自己,也不会奢望自己完全理解别人了。

在最内在的精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爱并不能消除这种孤独,但正因为由己及人地领悟到了别人的孤独,我们内心才会对别人充满最诚挚的爱。我们在黑暗中并肩而行,走在各自的朝圣路上,无法知道是否在走向同一个圣地,因为我们无法向别人甚至向自己说清心中的圣地究竟是怎样的。然而,同样的朝圣热情使我们相信,也许存在着同一个圣地。作为有灵魂的存在物,人的伟大和悲壮尽在于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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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8-25 09:11:29
每当我迷失在自我与爱人的世界里亦常常思考这些问题。
自己知道,哪怕自己可在两人的世界里做再大的牺牲,展示再大的坦诚,而人始终是有属于自己的“黑暗面”。常常认为自己能很快理解他人,同时以一贯的傲慢要求他人也能够理解自己。。。这一段的矛盾完全如阁下文中第三段所言。
所以也不断地提醒自己推己及人,提醒自己宽容与理解他人。。。
始终还是阅历尚浅,知晓“久经世事的道理”,却未领会“久经世事的道理”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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