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斯《社会成本问题》中,有关于火车烟火损害谷物的计算问题。没看懂。
原文如下:
“要解答这个问题就需要考虑,如果豁免铁路公司的责任以让它营业(每天两班车),总产值会如何。
铁路营运能产生250美元的运输服务价值。它还意味着各种生产要素的采用将减少100美元的产值,而且它还意味着谷物损失价值为120美元,因为铁路的兴起还将导致一些耕地的放弃。由于我们知道,如果这些土地用于耕种,因火灾造成的谷物损失将是120美元。既然土地上所有的谷物不可能都被毁掉,那么认为该土地所产谷物的价值高于120美元或许是合理的。假定它为160美元,但放弃耕种会释放出一部分生产要素,并使它用于别处。而这些生产要素在别处增加的产值将少于160美元。假定它为150美元。那么,经营铁路的收益为250美元(运输服务的价值)减去100美元(生产要素的成本),减去120美元(火灾造成的谷物价值损失),减去160美元(放弃耕地后谷物生产下降的价值),加150美元(释放的生产要素用到其他地方的产值)。这样,经营铁路所增加的总产值为20美元。”
不懂的问题是:先减去120美元,再减去160美元,有没有重复计算。农民已经不在铁路边种植了,换了地方种植。为什么还要计算已经不存在的火灾损害120美元?
农民换了地方种植,只是放弃了土地的租金-10美元(160与150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