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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博弈论
1672 3
2010-09-10
如题。望哪位大侠指点,或者推荐这方面的文献给我,感激涕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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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11 21:32:36
当然可以啦,政府给银行政府信用、担保、行政权力,银行给政府资金,双方分享合作剩余。这涉及经济社会体制和契约理论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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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11 23:03:29
谢谢这位仁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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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12 15:08:11
我个人认为,该命题更像属于非对称信息条件下非合作博弈理论来解释和研究。理由如下:
  银行属于金融机构,而政府属于社会管理部门。在当前社会背景下,政府要对全社会进行监督,以保证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比如美国政府对华尔街的监管)。但是,作为金融机构本身来说,它还要考虑自身利益,所以常常利用自身一些信息优势钻政府监管的漏洞(例如部分国内地区银行私自放宽第三套房贷条件)。在双方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这种利用信息不对称而争夺利益的行为会更为明显。因此,从该角度来说,该命题更适合非对称信息条件下非合作博弈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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