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尽管性与天道在总体上是相互统一的,但是我们仍可以从不同的侧面对二者加以考察。从“天道”的层面上看,作为世界统一性原理的“天道”首先意味着对存在分离的扬弃。在此,我们可以把对于“道”的追问和对知识的追问作一分疏。就知识而言,每一具体的知识形态,如自然科学中的物理学、生物学、化学,社会科学中的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等等,都有其独特的研究对象,而每一对象则又都有自己特定的规定和界域;与之相应,每一种知识形态都有自己确定的界限,它们彼此之间往往是无法越界的。如果孤立地从某一种特定的知识形态来看,它所把握的常常是存在的一个方面;例如,物理学所把握的就是对象世界物理的规定——波、粒子、力,等等;生物学把握的是生命对象的新陈代谢;经济学所把握的是经济活动的规律。就这些知识形态而言,它们都停留在对象的一个层面或一个方面上,没有,也无须从总体上去把握,然而,存在本身则是由多方面的规定所构成的,具有统一性;仅仅停留在一个层面上,显然不足以把握这个统一的世界。如何扬弃不同知识形态对存在的分离或分裂?在这里,以“天道”的追问为形态的哲学智慧,无疑是一种不可或缺的进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