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狭隘的意见。
国美作为一个对家电流通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公司,我们更应该关注这个企业未来如何能够发展得更好,而不是去看会成为谁的家天下。陈晓本次旗帜鲜明的提出管理层激励,实现一个有利于国美持续发展的制度,我觉得是一次管理理念的进步。一股独大一直是上市公司的诟病,国美如果能解决这个问题,成为一个在制度上能够保障自己未来独立发展持续创新的企业,对各方都是很好的事情。
所以本人支持陈晓的这个管理理念,并关注陈晓的进一步行为,特别是关注他是否践行之前推进管理进步的承诺。
至于贝恩资本以及所谓外资化,香港上市公司国美本身就是一个外企,注册地在开曼群岛,贝恩也只不过是一个财务投资者,不足以控股国美,所以我建议大家更为理性的去看待这个事情,致力于一个制度的发展的层面去积极的迎接新的变化,从一个人治走向法制(制度)的管理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