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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痛苦自由始
闲云野鹤
自由是人类精神的一个很崇高的理想,每个人都渴望独立自主,不愿意受任何的约束,如果能在观念上随心所欲地想,在行动上,随心所欲地行,自由自在好不快哉。
然而自由真的有那么好吗?只要给予了自由,每个人都能如愿以偿吗?我们知道,自由首先意味着决策的自由,意味着意志选择的自由。为什么要做出这样选择而不那样选择,有时候对于人的意志来说是一件痛苦的事情。也就是说,即使充分给予了意志选择的自由,意志在作出选择时也常是很累人的事情。
为什么?因为意志的选择意味着责任的承担。选择就是一个人准备承担责任的开始。一个高中毕业生选择高考志愿,是很费脑筋的事情,因为选择了某个专业某个院校,意味着选择了今后的人生路,因此,这位学生一旦作出了选择,就开始承担了选择的后果。本单位一个职工的子女在高考时按照父亲的意愿填报了网络通讯专业,读了两年后不喜欢了,很后悔,老是埋怨父亲,甚至想退学复读重考。还有,一个人对终生伴侣的选择,幸福中也混夹着担心、害怕,所以天主教神甫要询问新郎新娘是否愿意。可见,选择之所以是一件痛苦的事情,惟其责任重大而已。
自由意味着选择,选择意味着责任,纵然我们可以随心的选择,我们也不敢实际上这样选择。我们怎敢随随便便的“消费”自由?怎敢随心所欲的选择?
不光自由因责任相伴而受限制,就是意志本身也会为自由而苦恼。一个人在野外旅行,如果只有一条独路,他会义无返顾地走下去,虽然没有供他选择道路的自由,但也就没有选择时的犹豫、不安。如果他来到岔路口,他就必须选择一条道路,这时他无疑最愿意把自己天赋的自由选择权放弃,交给对面过来的那位老农,让老农来替他选择。普通人一生选择中,至少有一半是靠别人的意志来为自己选择的。所以,尽管人的自由是天赋的,但我们现实中常常要放弃它。
既然是自由选择,选择就不是在结果完全预知的情况下进行的,否则就不是自由选择。对人来说,每一次自由的选择,对自己就是一种创造。刑侦人员在分析一个复杂的案情时,先要根据已知情况做出种种假设,并选择其中最可能成立的假设作为破案的“方案”。很显然,选择对刑侦人员是一种创造性的思考。科学家在研究课题时,也会有类似的创造性的选择过程。被动的选择是一种无奈,主动的选择是一种快乐。
现代社会是知识、信息大爆炸的时代,社会给我们每个人都提供了无数选择的可能性。生活中,如果没有机会总令人窒息,而机会太多又让人痛苦。因为选择越多,要承担的责任越多,何况每一次选择都是在赌未来。机会均等其实并不均等,意志自由其实并不自由。
总之,自由是一把双刃剑,欢乐孕育于它,痛苦也孕育于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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