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省的GDP修正后的数据与修正前的差别较大,而且并不是对所有年份都进行了修正。比如根据经济普查修正后北京2001年的GDP为3710亿元(指数为111.7),未修正的为2845.65亿元(指数为111.2),而2000年的数据是未修正的2478.76亿元。如果使用连续年份的数据做研究(如1978-2008),比如分析经济增长问题,该如何处理由于修正造成的GDP数据问题?这时GDP平减指数该如何计算(如果根据没有对所有年份都修正的GDP和指数数据计算人均GDP增长率,会得到一些不合理的结果)?研究经济增长的现有许多文章中好像都没有提到上述问题,那么研究结果是不是就有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