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knownay 发表于 2010-10-7 10:53 
对于第一个问题,“破书”一词确属不文明,但程度较为轻微,同时版主已随后附上“非常抱歉”,且该会员已恢复正常;
对于第二个问题,即资料定价问题,一般来说,版主不干涉,但对于不合理的价格,版主可以进行干预。只是这个问题,无论是限制高价、还是允许高价,不同的网友总会有不同的反映,版主只能适当权衡。此外,该版主之前已经警告过,那么这便属于明知故犯。
对于第三个问题,已经对此帖进行编辑。
哈哈,今后忍不住骂人后得记得道个歉...
谢谢解释。有些个人的建议如下:
无为而治也许是更优的论坛管理办法,执行坛规时不要太强势,尽量说些软话,矛盾就会少些。
另外,删帖、禁言、禁访等处罚尽量少用为好,对论坛的元气伤害比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