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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生产体制
——规训与惩罚的劳动集中营
作为世界最大的电子产业专业制造商,富士康早已成为中国出口导向
型企业的榜样,成为中国经济发展模式的一个缩影。然而,今年1月
到8月接连发生的跳楼事件,促使全社会开始反思富士康的发展模式,
媒体纷纷指出富士康的工厂制度是“军事化”、“非人性化”、“铁
血管理”。针对社会各界的批评,富士康也采取了一系列改善措施,
试图挽回公众形象。那么,富士康工厂管理的真面目到底如何?富士
康采取的补救措施,是否有效地改善了工人的处境?
针对以上问题,“两岸三地”高校调研组对富士康的管理制度进行了
深入调查。本调研报告从生产管理和工厂制度两部分展示富士康的劳
动体制,表达工人对管理制度的真实感受与心声。我们认为,富士康
的劳动体制以高强度生产、低工资和低消费、暴力规训体制、分化工
人为特征,是以牺牲工人的尊严为代价的,其本质是对工人的严重异
化与剥削。尽管富士康已经对部分管理方式进行了调整,但这些措施
并没有真正改善工人的处境。
一、“效益最大化”的生产管理
我们将从工时与劳动强度、工资、劳动过程管理、泰勒制管理四个方
面展现富士康的生产管理制度。
1、 工时与劳动强度:“累得眼泪掉下来”
工作时间过长,加班时数超出法律规定。为了保证机器24小时运转
,富士康实行“黑白两班倒”,白班工人的工作时间是8:00-20:00,夜
班工人相反。问卷数据显示,75%的工人“月平均休息天数”为4天,
8%的工人“月平均休息天数”少于4天。另外,73.3%的工人“平均
每天工作时间”在10小时及以上。工人月平均累计加班时间为83.2小
时,严重违反《劳动法》(第41条)每月最高加班不超过36小时的规定。
事实上,部分工人的工作时间远不止10小时。首先,富士康占用工人
时间开早会、晚会,开会时间一般在15-60分钟之间,这段时间不算在
工作时间内。其次,富士康“拖班”现象严重,常常延长工人的劳动
时间。昆山富士康的一名普工描述道:“虽然早上八点上班,我们每
次都是七点半开始开会,七点半到八点之间,开半个小时会就是没工
资的。晚上应该是八点下班,但常常拖班到八点半下班,有的时候甚
至超过九点,而这个加班报不上去,等于我们又给富士康白干了一个
小时。”
滥用综合计时制7,违反有关法律条文。在杭州的富士康工厂,一
些工人反映其所在的事业处实行综合计时工资制。这些部门规定,工
人每月正常工时是166.64小时,总工时减去正常工时为加班时间,所
得是正常工时工资的1.5倍。一名进厂打工的大学生指出综合计时工资
制的不合理之处:“我是7月19号开始上班的,上到七月底我的工时
也达不到166.64小时,按照综合计时制,我没有加班费。但事实上我
每天工作十个半小时,按照8小时工作制,我应有加班工资,所以综
合计时制一点不合理,这样我很吃亏的。”通过综合计时制,富士康
在一定程度上逃避了支付加班费的责任。
根据国家劳动部1994年颁布的《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
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以下简称《审批办法》),富士康使用
综合计时制存在以下争议:首先,富士康不满足使用综合计时制的要
求。根据《审批办法》第四条,只有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
责范围的需要无法按照标准工时计算的企业,例如交通运输、邮电、
旅游等行业,可以申请综合计时制。而流水线上的普工并不属于此类
情况,也就是说富士康不具备实行这种工资制的要求;其次,《审批
办法》第五条表明,即使采用综合计时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
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然而富士康采用综合
计时制后,加班时间明显超过了法律规定。
加班变成义务?!克扣工人的加班费。由于产量指标过高,一些工
人在10小时内难以完成生产任务,于是富士康要求这些工人“义务加
班”。“义务加班”时间不计入工人的工作时间,没有任何报酬。昆
山富士康工厂的工人反映这一现象非常普遍:?他(指线长)会给你
规定产量,假如说你今天产量不能完成的话,他就会用加班的时间来
完成他的产量,这段时间是不按加班工资算的。只有产量完成了以后
的时间才算加班时间。”“做不到产量只有拖班啊!……有一次就是
本来应该六点下班,结果八点才下班,拖了两个小时呢!?
“13连跳”事件发生后,富士康承诺月加班时间不超过80小时。但是
调研组发现,部分工人的月加班时间仍然超过80小时,而且80小时以
外的加班时间没有加班费。正如工人所说:“现在的情况是,产量要
求和工作强度没减,我们还是要经常加班,但线长却不把我们超过80
小时的那部分加班时间往上报了,因为规定不允许。”这一做法明显
违反了劳动法,严重侵害了工人的合法权益。调研期间,调研组接触
到一名富士康员工张某,他陈述了自己因被富士康拖欠和克扣了16年
的加班费,通过一纸诉讼把富士康电子工业发展(昆山)有限公司告上
法院的经历。
7综合计算工作时间是指因用人单位生产或工作的特点,劳动者的工作
时间不宜以日计算,需要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
作时间长度(小时数)的一种工时形式。
产量指标制定不合理,生产量不断增加。富士康的测速部门和生产
管理部门以秒来计算工人完成每道工序的时间,并以此安排工人的生
产量。在富士康龙华园区的一条生产线上,工人的工作是从流水线上
取下电脑主板、扫描商标、装进静电袋、贴上标签、最后重新放入流
水线,每个动作被设定为2秒钟,每10秒钟完成5个动作,工人每天要
完成20,000个动作。在沉重的生产任务下,工人承受了极高的工作强
度和生产压力。调查数据显示,12.7%的工人曾有在工作时晕倒的经
历;24.1%的女工曾出现月经紊乱的情况;高达47.9%的工人反映工作
时有精神紧张的情况。尽管如此,工人的生产排配还会不断增加:
“定额一直在变,今天完成了,明天加产量,明天完成了,后天继续
加,直到完成不了。走廊墙上的产量明细中,实际安排产量总是会高
于计划产量。”
值得注意的是,在社会各界的压力下,从今年6月起富士康缩短了工人
的工作时间,但是产量安排增加了,工人在单位时间内的生产压力反
而更大。龙华工业园区的一名工人说:“现在控制工人加班,但单位
时间的产量却猛增,很简单,原来6天的活要求你5天干完,因为企业
不会傻到为了限制工人加班而不按时完成订单。也就是说,订单没变,
生产时间缩短了,自然单位时间的产量就要增加,我们被剥削得更严
重了!”
2、工资:“涨工资是明升暗降”
基本工资水平偏低,不同职位员工工资相差悬殊。普工的工资包括
以下四部分:工资=基本工资+加班费+年终奖+绩效奖。在“连环跳楼
事件”之后,富士康宣称6月份起会为工人加薪30%。然而,以富士康
加薪前1100元的基本月薪为基准,加薪后工人的基本工资仅为1200元,
这与前者相比仅增加了9.1%。加薪30%的承诺没有兑现,工人的基本
工资总体水平仍然偏低(见表2)。调查数据显示,岗位为“普工”的
受访者平均月收入为1733.60元,这一数据已经包括了工人的基本工资、
加班费和各项津贴。与现实情况形成反差的是,被访者认为自己应得
的“合理收入”平均为2797元,这和实际收入水平相差甚远。
其次,调查组发现工人约42.3%的工资来源于加班费。基本工资过
低,造成工人不得不签署《自愿加班切结书》,通过超时加班赚取
工资。如表3所示,这名工人当月46.5%的收入来自超时加班,总计
加班高达103.36小时,是法
定加班最高限额的2.87倍。
表3: 杭州富士康某工人的工资构成
另外,不同职位的员工在收入水平上存在显著差异,平均收入从高到
低依次为中高层管理人员、生产线管理人员、技工、文员和普工,一
线的操作工人位于工资层级的最底层。以深圳富士康为例,普工的基
本工资为1200元/月,中层管理人员(如课长)的基本工资约为10,000元/月。
再加上津贴和奖金,管理人员的工资远远高于普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