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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制度经济学
2006-6-14 22:05:00
青雪和baijie都说得很好了,我再补充一下。我们做研究,只能从可以观察和可以把握的角度提出建议,解决问题。委托--代理制度和实物刺激的效果非常容易衡量和见到,并且是严格的同向变化的,虽然说精神上的追求也是很重要的,但是我们无法找到一种有限的方法来检测一种精神刺激行为(其实也就是改变了人的偏好)的效果和状态,因此如果我们需要一种确切有效的手段来减少贪污,那么用制度化的方法来得可靠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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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6-15 16:57:00
不管导致腐败的原因有哪些,经济学家从不同角度提出看法,都是为了从不同角度减少腐败。因此,何为腐败的根本原因也许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有效地减少腐败。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确实需要系统地思考一个问题。因此,我特别希望网友能够以严格的经济学逻辑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且辅之以案例。人的行为、动机千变万化,无非一个“利”字。因此,有效的反腐措施似乎应该考虑到如何让腐败分子觉得不腐败更有利。我总觉得,我们的改革方案在攻坚时期,往往缺乏对既得利益者进行赎买的操作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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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6-16 09:24:00

呵呵,主要是怕大家觉得失礼,所以先表明一下立场,稍有点经济学常识的人都不会不知道物质利益和制度的核心地位,我也认同之。只是把社会问题都局限在物质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考虑很明显是不全面的,也是很粗糙的模糊解释,对现实的解释根本不能到位,对社会问题的解决就更有点缘木求鱼的感觉了。

是故,我想跟各位讨论(讨论!)一下其它方面的因素的作用。如果是谈判,当然要求同存异,但学术的思考,为了新思路的出现,似乎不必要这样。所以我只坚持一面而不是迅速的跟各位求同。目的只是希望可以碰出更大的火花。

在此解释的原因是希望大家不要把我做瞎搅胡缠之辈而不屑一顾,以免讨论不能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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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6-16 09:51:00

我们做研究,只能从可以观察和可以把握的角度提出建议,解决问题。委托--代理制度和实物刺激的效果非常容易衡量和见到,并且是严格的同向变化的,虽然说精神上的追求也是很重要的,

当然应该从可以观察和可以把握的角度出发,但不是一定要能精确衡量(比如效用怎么精确衡量?),而且有些量也是随社会的发展才衡量得越来越准确(比如GDP).是故,不能因“无法找到一种有限的方法来检测一种精神刺激行为(其实也就是改变了人的偏好)的效果和状态”而否决一个方法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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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6-16 10:28:00
以下是引用bajjio在2006-6-14 16:20:00的发言:

如果从一个企业而言,能够评价这个企业的经营状况的是什么,按照经济人假设而言,是利润最大化,按照M-M定理,是指公司价值最大化,对企业经理人的评价关键的一条在于创新能力。如果评价企业经理人,自然是创新能力,在企业经营中出现波动时的决策能力,这些是最重要的。人本身要满足的第一要求就是满足自身的生存需要,如果是运用自身的能力获取收入,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人的能力的强弱,当然他本身可以有利他主义的思想,但是如果没有这种想法,也不能说明他自身思想有什么毛病。其次,这种利他主义所涉及的个人是否应该得到这种益处,这也是应该值得考虑的。

从广义的经济人假设而言,理性人追求的是效用的最大化。他并不区别带来效用的是物质还是精神。比如你看了一场精彩的电影,你没有得到任何的物质利益,但你获得了效用,感觉很爽。你帮了朋友一个大忙,可能没有任何的物质收益,甚至有物质上的亏损,但你还是感觉很爽,因为你觉得朋友的友情值得你这么去做。你在校园里拾到了一张餐卡,你也不一定会先去大搓一顿,而可能会立即到管理处去归还,你不会觉得亏了或者傻了,你觉得对自己品性肯定比搓一顿要值(你甚至根本不需要别人的肯定而只要自己的肯定)。(当然,如果已经饿了三天了,绝大多数人会先去吃一顿;而经济上不是太紧张的人大的同学则大部分会去归还,这就是边际替代率的一个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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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6-16 10:45:00
以下是引用bajjio在2006-6-14 16:20:00的发言:

中国的毛主义者的乌托邦观点是,经济刺激对于解决委托一代理问题是不必要的。社会主义社会应该依靠的是转变人的价值观念:理想主义者想象了一种社会,在这种社会里,无私的个人为了大家利益工作,这种社会模式就是过去常常被称之为“社会主义新人,的模式。用毛泽东的专门术语来说就是,人人都应该学会“为人民服务”,反对拼命追求个人安逸与舒适的行为。如果这种转变曾经发生过,代理问题早应该已经得到极大的缓和。结果,大多数人不能一辈子以只为公共的利益服务激励自己:人们对其直接环境的反应非常像他们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所做的那样,把大部分时间都用在努力追求他们自己的物质利益上。转变人的价值观点往往会建立在侵犯人性的基础之上。人的能力的激发只可能建立在个体目标的基础之上,同时有可能兼顾他人的利益,而不能本末倒置。

至于对于所谓“圣战”者,本人并不赞同“圣战”这种说法,中国的“东突厥分子”也同样是这些自称是“圣战者”的人培训起来的,在新疆也经常惹事生非,还有,美国也同样不是都是反华势力,对于这些所谓的“圣战”是正义的说法,恐怕在国内,韩德强,王小东等极端民族主义者是赞同的,这些人如果品德能称高尚,恐怕没有人不高尚了。

社会主义新人运动我不是很了解(我是学理工的,虽已欲转向但资料的掌握还是太少),完全的忽视经济刺激当然是行不通的(也许还从一个侧面影射出单纯的经济刺激也行不通)。故而其失败根本就不能证明引入精神激励的行不通。“人的能力的激发只可能建立在个体目标的基础之上”或许很对,但精神激励并没有说不是建立在个体目标的基础之上啊?

对于所谓“圣战”者的道德高低,我保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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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6-16 10:49:00
以下是引用青雪叮当在2006-6-14 20:41:00的发言:

楼主:没人否认精神、道德的力量。只是想说,制度不健全,任何精神鼓励都不值得信赖。每个人的物质餍足点不同,制度不健全,只要有人腐败,就会使得精神鼓励如多米诺骨牌一样倒掉。人追求伟大精神,也追求巨大财富。与精神鼓励相比,制度更可信。我们能找到精神和物质的替代点吗?能事前判断精神鼓励有效与否吗?能事后判断精神鼓励失败还是个人品质糟糕吗?

无论你是否相信,毛泽东社会新人运动的失败恰恰证明了道德准则修正在物质力量面前是不堪一击的。看看腐败制止的比较好的国家,或者看看香港建立廉政公署之前的腐败,应该能够说明这些问题了。


“道德准则修正在物质力量面前是不堪一击的”?比如我国古代的贞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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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6-16 11:05:00
以下是引用nie在2006-6-15 16:57:00的发言:
不管导致腐败的原因有哪些,经济学家从不同角度提出看法,都是为了从不同角度减少腐败。因此,何为腐败的根本原因也许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有效地减少腐败。人的行为、动机千变万化,无非一个“利”字。因此,有效的反腐措施似乎应该考虑到如何让腐败分子觉得不腐败更有利。我总觉得,我们的改革方案在攻坚时期,往往缺乏对既得利益者进行赎买的操作工具。

强烈支持!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确实需要系统地思考一个问题。因此,我特别希望网友能够以严格的经济学逻辑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且辅之以案例。

不知严格的经济学逻辑所指为何?谓经济学逻辑之严格还是指须用(严格的,传统意义上的)经济学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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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6-16 11:08:00

呵呵,如果lz不解释意图,我的确不想讨论这个问题了。前面的语气抱歉!^_^

关于古代(这个定语比较重要)贞节观,你可以设想违反的结果是什么,这是一个被强迫遵守的违反人之本性,扭曲化的道德观。当强制力量消失之后,人之本形承认之后,古代的贞节观还能被遵守吗?

暂时先说问题,请先考虑一下:1、道德和道德准则,或者说道德规范是不是一回事,也就是说道德规范是否能等同于道德?2、我们可以修正道德规范,是否意味着可以修正道德?也就是说道德规范能否被内化为道德(也就是说我不认为道德规范等同于道德)。3、人遵守道德规范和人追求德行高贵的目标是一样的吗?(不知道这些问题还算不算经济学问题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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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6-16 11:16:00
以下是引用nie在2006-6-15 16:57:00的发言:
不管导致腐败的原因有哪些,经济学家从不同角度提出看法,都是为了从不同角度减少腐败。因此,何为腐败的根本原因也许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有效地减少腐败。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确实需要系统地思考一个问题。因此,我特别希望网友能够以严格的经济学逻辑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且辅之以案例。人的行为、动机千变万化,无非一个“利”字。因此,有效的反腐措施似乎应该考虑到如何让腐败分子觉得不腐败更有利。我总觉得,我们的改革方案在攻坚时期,往往缺乏对既得利益者进行赎买的操作工具。

如果不考虑腐败的原因,是否还能从不同的角度提出看法,又是否能有效地减少腐败?

即使是腐败行为未必都是“利”的原因。前不久看到一个医生的自述,他说:他试图摆脱回扣,却因为信息不全,不知道那些药物有回扣,有时也会开了有回扣的药。他试图纠正药方,重复多次,招徕人际麻烦。最后,他的选择是不再考虑回扣问题,开了药方拿了回扣,将回扣全部捐献出去。这个医生没有腐败的主动意愿,但表现了腐败的行为,但行为是被腐败机制的“自我约束”而导致的,于是他只能选择另一种方式解决行为带来的物质利益和良心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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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6-16 11:28:00

说到“解决问题的方案”我几乎哑然。实在有点感觉力不从心,胡乱弄一下,以期引方家之玉!

现在的官员,在位时固然风光无限,一旦去位,则人走茶凉、门可罗雀。为去位后风光计,似惟有放肆捞钱以拥钱自重。似乎没有多少官员期望去位后能以前职务而受人敬重。有什么办法可以使官员不贪而任上任后更受人敬重呢?只有物质利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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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6-16 11:59:00

让我想起了曾在春秋上发过的一个帖子。虽然讨论的是另一个问题,但与此论题相类似,故述下。

杨振宁和邓稼先,我假设他们彼此的职业生涯可以互换(也就是说能力上相当,机遇亦是,只是主观选择导致不同的结局),杨功成名就、至今仍广受国人尊敬,而邓呢?情况大家都知道,我不多说了。

要是要你在二者间选一个,你会选哪个?

我会选杨,生前身后都是如此的如意。但是,如果我们也有(虽然我们深恶痛绝)日本的靖国神社之类祭奠设施,将真正为国为民做出巨大贡献的人(用比如死后30年到100年确定等措施来甑选)供奉起来的话。则邓可以入之,而杨则无门。

如果这样,如果可以获得如此的尊荣,我会毫不犹豫的做邓稼先!
为国为民、死而后已如果可以得到真正的承认,我相信即使不是所有甚至大多数愿意牺牲,至少会有相当一部分人愿意。

国家不须太大花费,而人民(包括官员)在抉择时就多了另一个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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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6-16 14:08:00

“腐败是对市场失灵的另一种替代物,也可以将之理解成政府机制运行的交易成本。腐败对于政府来说是系统性的,不可避免的;而且非系统性腐败往往比系统性腐败更加严重,因为它将直接影响到整个社会的产权界定以及人力资源的配置效率。”

杨瑞龙,陈宇峰,2005年度克拉克奖得主埃斯莫格卢的生平与学术成就,经济学动态,2005,7,71-75

埃斯莫格卢的相关英文文献不知哪位有,可以分享一下否?陷于条件,我查不了英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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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6-16 18:16:00

楼主混淆了道德和道德规范。假设道德可以表现为偏好,道德规范则是行为表现。行为需要合情合理。情乃道德,人的天然本性,无从也无需修正,其评价原则从没改变过,再坏的蛋都知道何谓合情;理乃规范,可以修正,但任何规范都是利益权衡的策略选择,遵守、违反都可获利;他人遵守,自己违反更能获利。以利益权衡为基础的道德规范能抵抗利益本身吗?

将楼主所举的杨和邓的例子极端一点,岳飞和秦桧,从道德而言,存在选择吗?只有在遵守和违反道德规范间进行所得权衡,岳飞和秦桧才会存在选择。权衡则意味着,精神鼓励和物质诱惑都可能被选择。

用道德规范制约腐败而不能提出有效方法的根本原因大致在于,此方法只意味着:以行为所得解决行为所得。无法确定哪个选择会被选择,最后还得诉诸制度约束。

在精神和物质之间,如果想确保前者始终被选择只能诉诸道德,而非道德规范。而道德与任何外生变量无关,循道而行自成目的,根本不需要任何外在鼓励。

道德规范有效的前提只能是制度有效。以香港为例:廉政公署的工作任务之一是每年到大中小学讲何为腐败,腐败给他们带来的利益损失是什么等(多年前看的,已记不大清了。)这种教育修正了腐败的道德规范抵御(依然是用利益获得为抵御原则)。但其有效的前提显然是有效制度的建立,否则……。

设想一下:单纯的道德鼓励,拾物归还是否能有效地被遵守,现实证明很难。如果根据这样的原则:人应该从正当行为中获利。规定捡到一定数额财物,找到失主,归还者可以按一定比例获得报酬;找不到失主,将其交给失物招领处,一定时间后,无人认领,捡到者可以获得失物。拾物归还又是否能被有效遵守。

多言一句:“圣战”思想,“圣战者”毫无道德可言,伊斯兰教进行“圣战”推行时,依靠的是屠杀和暴政。“圣战者”只是被信仰推动的狂热分子,恪守排他思想这一规范,与道德毫无关系。不是说遵守某种规范,保持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坦然赴死就意味着有道德。还要看其遵守何种规范。视非教徒的生命、尊严为草芥的规范及遵守者何谈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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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6-16 18:20:00
现行制度确保腐败成功概率,腐败成为适应性选择。尽管人人在道德上厌恶腐败,却能在规范上遵守、认同和理解腐败。制度无效是多米诺骨牌的第一张牌,不纠正第一张牌,其他互补制度的纠正能成功吗?能找到对既得利益者的赎买方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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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6-17 08:27:00

谢谢45楼的评论。比腐败更可怕的是大家都默认腐败。试想,如果我们的亲戚当了官,可以给你腐败一下下,你是暗自觉得荣耀还是憎恨?研究过博弈论的人都会认同,一个社会的信念结构决定了均衡结果。也许,在当下的中国,腐败就是一种低水平的均衡:多数官员选择了大家认同的腐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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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6-20 10:05:00
以下是引用nie在2006-6-17 8:27:00的发言:

研究过博弈论的人都会认同,一个社会的信念结构决定了均衡结果。也许,在当下的中国,腐败就是一种低水平的均衡:多数官员选择了大家认同的腐败水平。

正是我要表达的观念,我的意思就是要改变信念结构,让腐败有负的社会评价,而清廉有正的社会评价。使得腐败者在得到金钱的同时也有很多精神上的失落,而清廉者可以在失去一些金钱的同时,也可以得到精神上的满足。

毫无疑问,这个措施不能单独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但应该是可以与适当的物质结合从而起到巨大作用的。

当前大家都把目光盯在制度建设上,而几乎完全忽视了这个信念结构的建设,这未免有点不大好。

现在搞的那个“八荣八耻”跟我说的有点类似,但其效果会怎么样呢?

对信念结构的建设或改变,怎么样才会有效?已经超出我目前的水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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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6-20 10:29:00

改变对人的评价标准是什么意思?
指的是修正整个社会的道德、价值标准。(13楼)

因为目前接触的经济学的面不广,不会使用通用概念(nie版主的信念结构)使得大家花了许多时间统一概念,在此表示抱歉。

我所谓的改变对人的评价标准既是信念结构的意思,即什么是好什么是坏,什么光荣什么可耻。

“修正整个社会的道德、价值标准。”是指道德标准和价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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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6-20 10:42:00
以下是引用青雪叮当在2006-6-16 18:20:00的发言:
现行制度确保腐败成功概率,腐败成为适应性选择。尽管人人在道德上厌恶腐败,却能在规范上遵守、认同和理解腐败。制度无效是多米诺骨牌的第一张牌,不纠正第一张牌,其他互补制度的纠正能成功吗?能找到对既得利益者的赎买方式吗?

问题在于社会的改变不是多米诺骨牌,它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

制度的建设当然是必要的,但不是非得等到制度完善后才应该进行信念结构(亦即青雪兄的规范)的建设;而且,没有这个信念结构的建设和改变,在现有的氛围中单独进行制度建设也将只是徒劳无功而已。毕竟制度的推进还是得靠人啊,当执行制度的人“遵守、认同和理解腐败”时,制度的建设不就是一纸空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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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6-21 17:11:00
当制度不能约束腐败,“内部利益集团”始终存在,你觉得荣辱观的宣扬究竟会带来道德规范的强化,还是会带来社会的道德、信用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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