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提问 悬赏 求职 新闻 读书 功能一区 真实世界经济学(含财经时事)
1414 2
2010-11-10
国资委:下一步改革重点是鼓励国企整体上市

2010-11-09 经济观察报

  (联合早报网讯)中国新闻网报道,《香港商报》报道,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香港资本市场对国企的治理改革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国资委未来会继续推动国企到境外上市,下一步的改革重点就是鼓励整体上市,最终把大型国企打造成单一上市公司,依照资本市场要求营运。
  对于未来是否会继续推动国企境外上市的问题,邵宁表示,这是我们推动大型国企改革的一个要点。这几年国资委推动国企到境外上市,主要是H股上市,这也引起很多争议。我们理解,企业治理水平的高低和所依托的资本市场是密切相关联的。如果资本市场非常成熟和规范,上市公司的治理和管理也必然是规范的,否则,会受到资本市场的治理或处罚。如果所依托的资本市场不够成熟和规范,那么公司治理就要靠自觉了。
  邵宁表示,我们到香港的资本市场上市,等于把成熟、规范的国际资本市场机制直接引入到中央企业内部,保证上市前的重组和上市后的运作达到国际资本市场的要求,并使之受到严格的监管和成熟的投资者的约束,从而起到改革的作用。现在看来效果非常明显,到H股上市后,公司透明度非常高,不太可能再造假帐。运作都比较规范,其它方面也很难干预。
  邵宁指出,央企到境外上市的另一方面原因是,很多中央企业有很大的海外业务,在国际资本市场上有一席之地,对其扩展海外业务是有好处的。当然我们也理解境内资本市场需要一批优质规范的上市公司,所以现在无论是已经境外上市的,还是没有境外上市的,我们都希望创造条件,用A+H的模式在两地上市。
  对于资本市场在未来国企改革中扮演的角色,邵宁表示,中国的国情已不能再简单地沿用前些年国有中小企业改革的方法,简单地把国有大企业推给别人,改革方式需要转变,这就是直接依托资本市场对大型国企进行市场化改造,进行公众公司改革,这也就是国资委这几年在积极推进的中央企业整体上市工作。原先国企上市是把一块优质资产剥出来,包装后到市场上市拿回一笔钱。我们现在做的方向是整体上市,至少要做到主营业务整体上市,上市公司的产业链非常完整,是一个独立的、可以自我运行的发展主体。
  邵宁指出,我们判断,国有企业改革的最终目标就是把大型国企打造成一个干干净净的上市公司。由于国有企业或多或少都有一些难以进入上市公司的不良资产,因而在我们现有上市模式下,上面是集团公司,控股一个很大的上市公司,后面还有包袱。以后要逐步把包袱消化掉,之后再把集团公司去掉,只保留中间做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完全按照资本市场的要求进行营运。调整到这种状态就彻底实现了国有企业的多元化和国有资产的资本化,流动性非常好,很容易调整,这就为以后的改革和结构调整创造了条件。假如一旦国家需要钱,通过资本市场可以非常顺利地变现。实际上,这种改革方式与欧洲国有大型企业改革基本是一样的。唯一的差别是,上市后国有股没有卖掉。
  邵宁表示,作为大股东,指导企业持续发展是我们的职责。企业发展是没有止境的,企业提升竞争力是一个远期目标,需要经历漫长的过程。
  国资委直接持股有望年内突破 122家央企试点范围初定
  国资委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有望在年内有所突破。
  知情人士透露,国资委将从目前监管的122家央企中选出一家作为试点企业,部分规模大、管理规范、风险可控的重点企业有望成为国资委的持股对象。
  市场人士分析,中国化工集团、五矿集团、中钢集团等央企已具备整体上市条件,或将成为国资委的试点对象。
  备战
  直接持股,被国资委看成是建立完善市场化国资监管体系的积极尝试,这一想法早在2005年就开始提出。在国资委看来,只有持有股权,国资委的出资人职能才真正到位。
  2009年,时任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曾对媒体表态,“经过三年研究,国资委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权已经没有法律障碍,将于2010年正式实施。”
  不过,上述知情人士表示国资委直接持股还是具有一定风险,因此国资委在推进过程中也是特别谨慎。
  风险之一则是被外界质疑的国资委直接持股后,可能会形成一个巨大的国企航母,带来更大关联交易。
  安徽财经大学商务学院院长刘银国就曾提出:“国资委若作为一个独立的民商事行为主体,直接持有所有央企的股权,那么所有的央企事实上都成为了它的‘子公司’,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以国资委为‘母公司’的超级企业集团。”
  而且国资委目前监管的企业分布在不同行业,未来各个上市公司之间将难以避免的会存在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问题。
  “现在也是通过国资委的积极推动,香港联交所对同一行业的央企上市公司没有看成是同业竞争,毕竟上市公司的股权是由不同集团所持有,但是未来都到了国资委兜里会怎么样还很难说。”知情人士说。
  为此,取得“豁免权”也成为国资委在备战直接持股道路上需要努力的一个方向。在这一点上,国资委为自己树立的榜样是汇金公司。
  汇金公司在中国银行上市的案例中,曾经做出相关承诺,从而取得了香港联交所关于同业竞争问题的豁免。
  同时,除了上述外部环境的制约外,国资委亟待解决的还有内部职能调整。其一便是国资委的定位,《企业国有资产法》出台实施以后,国务院国资委的出资人身份更加明确,法律上有了保障。而具体到未来内部组织结构的调整,该人士表示,国资委首先需要成立专门的财务部门和资金账户,其次还需要设置履行控股股东职能的常设部门,另外还需要完善信息控制和流动制度。
  框定范围
  目前国资委在该项工作上的思路是先选取一家进行试点,然后再在已经上市的中央企业中进行推广。
  该知情人士表示,从原则上来看,一部分规模大、管理规范、风险可控的重点企业完成整理上市后,可以探索直接持股;而对于规模较小、实力弱的企业,则探索由资产运营公司或其他中央企业持股。
  “除了这个因素外,我们在直接持股的操作上,还会考虑这个企业的行业特征、产业关联性等因素,例如说不少军工企业,因为涉及到国防安全、国家机密,不能整体上市。因此暂时不在考虑的范围之内。”该人士表示。
  一位市场人士分析,目前在122户中央企业中,中国化工集团、五矿集团、中钢集团等央企已经具备了整体上市的条件,或将成为国资委的试点对象。
  同时,该人士透露说因为考虑到风险问题,国资委或将先持有境内和香港上市公司的股份,暂不持有在国外上市央企的股份。“特别是在境内上市的中央企业,有可能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他说。
  这位人士还透露,这家试点企业最好还是资产质量比较好、没有多少历史遗留问题、领导班子的素质比较高的企业,这样能最大程度减少试点过程中的风险。
  这也就意味着,国资委在直接持股的道路上或许没有市场期望的那般迅速。
  “毕竟这是没有先例的,而且对市场波动会比较大,稳妥一些比较重要。”该人士强调。
  如果按照上述节奏推进,那么在未来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国资委在持股操作上可能有三种模式共同存在,第一是国资委直接持股;第二是国资委通过集团公司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第三是国资委通过正在筹备中的国新资产管理公司,持有各家央企上市公司股票。
  不过上述人士强调,对于第二种持股方式,也是目前最普遍的一种方式,或将只是一种过渡模式。
  “现在很多中央企业都采取留有一个母公司作为持股机构的模式,这种模式长远来看其实是很不规范的,弊大于利。例如说国资委实际上监管的是上市公司,但是又要通过集团公司来操作,会造成管理链条过长等等。”该人士表示。
  因此长远来看,壳公司持股只能是作为一种过渡的模式,未来如果实现了国资委直接持股,这些“空壳公司”将不再留续。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全部回复
2010-11-10 11:53:28
谢谢楼主分享好文,中国国有企业能否“走出去”,还需要**配套措施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11-10 11:58:02
国内上市还不错,要是跑到纽约、香港上市,过内钱赚够了,去国外分红啊?前期上市的几个国企还不就是这样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