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三实际上的意思不是你所说的那样~~这次出台的司法解释只是让房产的财产权有了一个更明确的归属问题,至于你所说的什么房产和归属权以及女权的问题~ 我想,婚姻不是那么儿戏的问题,难道一套房产就可以影响婚姻的感情问题,一套房子,一个政策就可以使男人找二奶,小三,那我们中国的男人也太没出息了吧?!如果房产是婚前一方购买,并且由一方完全支付,那么该方就必须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这是物权法的明确规定,我是一名经济学法律学的双学士,不巧正在对婚姻法进行学习,至于你说的什么让女人哭的事情,我就想问了,女性结婚难道只是为了房产和财富?感情何在?为什么一份新的司法解释出台,你没有看到明确产权的进步方面而只是在意女性是否能成功在离婚时分割男性财产?!建议多学习下法律再发帖!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