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法:设消费者全部收入I全部用来购买劣等品X1和劣等品X2,X1和X2的价格分别是P1,P2,此时预算方程是P1*X¹1+P2*X¹2=I;假设消费者的收入增加为I1(即I1>I),消费者的收入又只用来消费X1和X2,新的预算方程变为P1*X²1+P2X²2=I1;由于I1>I,于是不等式X²1>X¹1和X²2>X¹2至少有一个成立,这就与消费者对劣等品的消费量随着消费者收入的增加而减少的基本性质相矛盾,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原假设不成立;同理可以类似证明当消费者收入减少时,同样可以推出与劣等品基本性质矛盾的结果,即证明收入减少时原假设同样不成立。综合以上,可的消费者不可能同时消费且只消费两种劣等品。(证明中,X¹1代表第一种收入情况消费商品1的数量,X²1代表收入提高后消费商品1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