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代码 : RK0919
完成单位 : 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北京市长城企业战略研究所
研究人员 : 武文生、程宗义、赵慕兰、王瑛、郑巧英、姜大利、胡凌飞、祁鸣、王成刚、孔伟强、郑金连、左刚、冯志祥、张国亭、曹和竹、张浩、刘文杰、刘国强
获奖情况 :
1、国家及地方科技奖励工作调整的新特点
自建国以来,我国科技奖励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尤其是通过1999年国家科技奖励制度的全面改革,发布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后于2003年修订),调整了国家科技奖励的奖项设置、奖励力度、评价标准和评审办法,还加强了对部门、地方科技奖励的管理和指导:对于国务院部门和机构,除涉及国防、国家安全的特殊情况外,不再设立部级科技奖;地方人民**可以设立一项科技奖。
2006年以来,国内各省市在完善科技奖励体系、调整奖励范围和奖励标准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国家战略目标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通过多种方式,发挥科技奖励的导向和杠杆作用。
1.1 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国家科技奖励致力于突出政策导向功能和规范管理
一方面,通过调整专业评审组激励社会对相关领域的关注和对新科技创新群体的社会认同。2005年新增科普评审组,2006年设立了工人、农民科技创新评审组,2008年国家科技奖励增设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气候变化与环境监测、先进制造与重大装备、现代服务业信息化和自主创新企业5个评审组,同时也增大了涉及民生安全相关领域的获奖比重,重点实现了以下几个重点导向:
(1)研究机构和企业联合申报项目增加,企业获奖比例加大。2009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中,一半以上的项目有企业参与,三分之一以上项目由大学、研究机构和企业共同完成和申报的。
(2)强化了对于国家重点产业领域的科技成果的激励。2009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中,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出现一批获奖项目,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获奖成果占科技进步奖通用项目获奖成果的三分之一以上,节能减排领域获奖成果数量占国家科技进步奖通用获奖成果数量的十分之一。
(3)突出了对有关民生的科技成果的激励。一批改善民生、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的成果获得国家奖励,比如2009年度改善民生的获奖成果占国家科技进步奖通用获奖项目的比例达17.6%,“时速250公里动车组高速转向架及应用”项目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 。
另一方面,通过调整评审组跨度、评审指标体系与规范程序,国家科技奖励的评审规范不断完善。针对当前比较突出的一些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国家重点发展学科的评审问题,增设了“铁路运输专业评审组”、组建“非金属材料专业评审组”,进一步减小网络评审的学科专业跨度。针对企业自主创新,制订了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的评价指标,并根据各奖项的特点,重新制订了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技术开发类、社会公益类、重大工程类、国家安全类项目的评价指标。
此外,近几年国家科技奖励在规范推荐、评审程序方面也进行了一些新的修订。主要包括:对盲目报奖、重复报奖进行了规定,规定了推荐项目的撤出机制,防止轻率申报、随意撤除,增强推荐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增加了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等三大奖推荐评审结果公布的程序,将推荐受理结果一次公布改为推荐受理、初评和评审结果的三次公布,便于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了异议、监督及处罚的相关规定和程序:专门设立了“异议处理”和“监督及处罚”两章。完善了对不同行为主体的监督机制,明确了对报奖者、推荐者、评审者和评审组织者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加大违规行为的成本和风险,增强各类行为主体的自律意识;规范国家科技奖励获奖项目的广告宣传和推广应用,规定“对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宣传应当客观、准确,不得以夸大、模糊宣传误导公众。获奖成果的应用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安全和人民健康”。
1.2 地方科技奖励对接国家科技奖励,突出了各地方的发展特点
总体来看,我国各地方科技奖励基本上采用了国家科技奖励体系和管理规范,同时,1999年国家科技奖励改革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纷纷借鉴国家科技奖励调整的措施,突出了科技奖励与本地特点的结合。比如,2008年江苏省科技进步奖由25个专业评审组改为15个,形成了“国民经济行业+产业”的专业评审组设置,整合了第一、第二等传统专业评审组,如将农业、林业、养殖业合并成一组;增设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战略性产业,如增设新能源与节能降耗、装备制造、自动控制与系统工程评审组,环境工程与生态保护专业评审组;医学领域更加注重高科技与应用效果,设立生物技术与新药、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与基础医学。广东设立了“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奖”、安徽把重大成就奖颁给民营企业家科技奖项。湖北为鼓励企业和基层自主创新,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四年中(2004-2007)共奖励各类科技型中小企业65家;设立科技成果推广奖,7年间(2002-2007)共为125项成果颁奖。福建省2010年科技奖励工作重点在于强化发展低碳经济的理念,围绕全省重点发展的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选择有基础、有条件、有优势的方向,加以重点引导支持,以前沿性基础性技术的创新催生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形成,以共性关键性技术的创新加速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以特色优势明显的创新性成果抢占新一轮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制高点 。
2、北京科技奖励工作的定位及有关建议
2.1 北京科技奖励的定位
科学社会学家莫顿提出了“科学奖励系统”的概念。他认为,奖励的实质就是对科学家成就的承认。在奖励系统中最重要的是“科学共同体对科学家在增进科学知识方面所做出的贡献给予的承认和荣誉”。随着科学、技术和经济日益结合,科学奖励制度在激励科学工作者做出独创性发现这一明显的功用之外,已在更深层次上展示自身不仅是科学系统内部自我调节的主要机制,同时也是社会对科学进行外部控制的一种主要手段。因此,**设立科技奖励的主要目标是:构建鼓励创新的制度基础,引导区域内的创新主体按照一定的方向和规范开展科技创新。
作为地方**设立的科技奖励,北京科技奖励的目标定位应体现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要体现北京科技奖励在国家奖励中的地位。北京作为全国的科技创新中心,拥有全国一流的创新资源,科技创新能力在全国居于前列,理应在全国科技奖励中占据更为优势的地位,这就要求北京地区产出的科研成果通过北京科技奖励的引导与服务,在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奖项中获得更为突出的地位。这就要求在操作层面上,一是与国家评审体系对接,尤其是北京科技奖励的评审指标尽量采用与国家同等的评价标准,利于北京科技奖励成果在国家科技奖励中脱颖而出;二是重点服务一批具有原创水平的成果申报国家奖励。另一方面,北京科技奖励目标还要体现北京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随着北京的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以知识服务”为特点的后工业化时代,产业布局和社会发展都呈现了新的发展需求,同时,随着“世界城市”建设目标的提出,北京的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将更多依靠包括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循环经济、民生及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等领域,在操作层面上,针对北京当前需要重点发展的相关行业与领域,北京科技奖励应采取相应的引导与激励措施,建议采取单设奖项,如现代服务业、循环经济、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中小企业创新等,这些奖项不与国家奖对接,其评审专家选择应根据所属学科以及相应的评审指标体系而确定,该奖项的奖励额度与北京市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奖金额度相当。
2.2 科技奖励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
科技奖励是对科研人员一定阶段成果与工作的肯定与激励,同时也是对后续科技创新的激励,科技奖励在激励科技创新的持续性以及服务经济社会效益的长期性方面作用重大。
**针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需要及时确定工作重点,调整相关政策来匹配社会资源,引导相关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尤其是科技奖励成果的推广转化。
科技奖励是对已做工作的评价与肯定,需要通过不断创新并调整奖励重点,鼓励并引导科技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这个过程是一个持续的过程。
鉴于以上因素,**科技政策应该在保持持续创新方面做出积极的努力,主要应做到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对于创新链环节已经有创新基础甚至产业基础的领域,应该适当倾斜科技奖励的激励力度。比如北京的物联网等产业。另一方面,对于创新链环节创新基础比较薄弱且符合北京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领域,应该予以重点发展和培育,通过增设新的需求评审组,引导科技创新,比如北京的循环经济等产业。
3、北京科技奖励导向作用发挥的相关问题及建议
3.1 北京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与主体
随着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发生转变,社会发展加速,北京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二、三产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比例发生了显著变化,第三产业国民生产总值已占据绝对主体,第三产业尤其以现代服务业地位突出。因此,瞄准建设世界城市的高度,进一步提升城市功能,加快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发展战略,未来几年北京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将包括现代服务业、循环经济、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等领域,并关注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
3.2 相关建议
3.2.1 按照北京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调整专业评审组设置
体现需求导向,增设现代服务业、循环经济、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中小企业创新等专业评审组,并根据学科发展和产业发展的特点,适当调整原有的专业组别,如电子通讯仪表、计算机自动化、先进制造专业评审组,建议分别整合为电子、通讯与计算机,先进制造、仪器仪表与自动化组两组。
在原来学科领域和产业领域设置评审组的基础上,结合北京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需求将评审组分为技术领域和需求领域两类。技术领域专业评审组的设置基本保持一段时期内固定不变;需求领域可根据北京的特点和发展需求适当调整,如表3-1所示。
表3-1 北京科技奖励评审组设置
| 技术领域 | 需求领域 |
基础研究组
电子、通讯与计算机
先进制造、仪器仪表与自动化
药物与生物医学
中医中药
材料科学与工程
工业技术
农业与林业
软科学
| 现代服务业
循环经济
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中小企业创新
科技传播
城市建设
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
医疗、卫生专业评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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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领域奖励目标为北京基础科学和产业主导技术的创新,主要包括九个评审组:基础研究组,电子、通讯与计算机,先进制造、仪器仪表与自动化,药物与生物医学,中医中药,材料科学与工程,工业技术,农业与林业,软科学等。
电子、通讯与计算机,先进制造、仪器仪表与自动化组在2008年基础上组别有所调整,评审范围不变。基础研究组,药物与生物医学,中医中药,材料科学与工程,工业技术,农业与林业,软科学等7个评审组评审范围同2008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专业评审组评审范围。
需求领域是指按照北京经济发展特点和城市发展需求动态设置,关注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城市发展和民生问题,奖励目标为对北京经济发展带动作用突出的产业和对北京城市发展、社会进步有重大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根据科技需求调研结果,增设现代服务业、循环经济、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科技传播等专业评审组,初步提出八个评审组:现代服务业、循环经济、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科技传播、城市建设、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和医疗、医疗、卫生专业评审组等。
― 现代服务业:主要包括金融服务业、软件服务业、信息传输服务业、信息资源及内容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商业服务业等。
― 循环经济:主要包括新能源、节能、节水、节材、固水气废弃物处理、资源循环利用等。
― 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奖励在北京科技成果向区县推广应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项目、组织或个人。强调区县功能的拓展,主要激励区县都市型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新兴农村科技推广体系建设、区县信息化发展、区县生态环境改善等方面的工作。
― 中小企业创新:主要激励自主研发能力较强,技术战略明确,对市场现状及未来走势的判断清晰准确的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的成长型中小企业,鼓励中小企业与北京当地科研院所、高校合作进行技术创新,并不断把科研成果产业化。
3.2.2 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评审指标体系
对于新增设的专业评审组,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设置相应的指标体系,并增加重点指标的权重。
― 现代服务业:重点关注新的商业模式创新,突出表现在新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等模式创新。
― 循环经济:其评审指标应重点关注技术的效果,包括技术实施的可持续性、技术的环境友好程度、技术与人民生活的相关程度、技术对于资源的节约程度。
― 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其评审指标应重点关注技术实现的功能、生态环境效益、技术组织实施的难度。
― 中小企业创新:其评审指标主要关注市场份额、技术创新程度、研发投入、组织创新等。
3.2.3 根据北京经济社会发展趋势适当调整专业评审组获奖比重
获奖比重调整方面也应根据北京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作出相应变化,适当降低一、二产业相关专业评审组获奖比重,适当增加符合北京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相关专业评审组的获奖比重,具体建议如下:
― 农业与林业专业评审组:适当调低获奖比重,并对一些技术发展趋势进行鼓励与引导,如籽种农业和动植物品种选育相关技术、农产品加工与流通技术、现代农业装备技术、农产品安全生产与监测、生态农业等都市型现代农业。
― 医药产业相关专业评审组:适当调低获奖比重,并引导安全避孕节育与出生缺陷防治、重大非传染疾病防治、重大传染病预防与快速反应技术体系、常见病和多发病创新药物研制、先进医疗设备与生物医用材料等相关技术研究与应用。
― 现代服务业:适当增大其获奖比重,并引导研发创新平台、面向生产性服务业的信息化平台、科技成果产业化服务平台、金融、基础软件和行业应用软件、下一代网络关键技术与服务、新一代宽带移动通信、工业设计、现代物流、会展、高端咨询等相关技术研发。
― 循环经济:适当增大其获奖比重,并引导再生资源综合利、循环经济公共技术、生态工业园资源循环高效利用、面向重点行业的清洁生产等技术研究。
― 城乡统筹协调发展:适当增大其获奖比重,重在引导区县都市型农业发展,支持新农村建设。
4、北京科技奖励规范管理的相关问题与建议
4.1 增加初评环节,完善工作流程
目前,北京科技奖励项目采用集中评审的方式,评审时间较短,难以在较短时间内发掘好项目。建议完善初评环节,初评环节可通过网络评审或函审等方式筛选出较好的候选项目进入集中答辩环节。初评环节具体通过以下两个步骤来解决:
(1)初评筛选环节:通过网络评审或函审等方式由评审专家按照评审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打分排序,筛选出分数排名靠前的项目进入集中答辩环节;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点:
第一,由市奖励办组织有关专家根据市科学技术奖的评审标准,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审指标体系,包括评价指标、指标权重、打分标准等内容,报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审定。
第二,初评环节采取网络评审或函审方式按照指标体系对候选项目进行打分排序,按授奖数量或获奖比例选择分数排名的候选项目进入集中答辩环节。
(2)初评集中答辩环节:在集中答辩环节,增加项目答辩时间,由评审专家对项目进行第二轮打分,提出获奖项目备选名单;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第一,市奖励办委托有关中介机构按照候选项目所属领域,组织各专业评审委员会对候选项目进行集中答辩。每个项目参加评审的专家不得少于7人。
第二,各专业评审委员会以会议方式,听取候选项目的第一完成人答辩,对候选项目采取定性评价并进行无记名打分,并对候选项目的平均得分按分数高低进行排序。
第三,每个候选项目的答辩时间为15-20分钟,第一完成人因故不能出席的,由第二完成人答辩。
第四,集中答辩环节,各专业评审委员会专家构成以原初评专家为主体,适当引入新的技术或管理类专家。
第五,各专业评审委员会根据**奖励重点,在候选项目打分排序基础上,按照不超过授奖项目数120%的比例,提出市科学技术奖的集中答辩结果,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审核后在指定的**网站和相关报刊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获奖项目名称、项目完成单位与完成人、项目简介以及有关证明材料。公示期为30天。
4.2 补充完善科技奖励评审专家库,规范专家评审制度
由于专家数量不足,以及企业和管理类专家的缺乏,部分专业评审组出现选专家难的问题,因此建议动态补充科技建立评审专家库,重点补充新兴学科和产业领域的专家、企业专家以及管理类的专家。
采用“6+1”的模式选择评审专家。优化奖励评审专家结构,坚持同行评议,技术专家与应用专家共同参与。奖励评审专家设置采取“6+1”的模式,“6”是指每个专业评审组匹配六名技术专家,“1”是指至少选择一名对技术应用或管理熟悉的专家,进一步提高评审的科学性。完善科技奖励评审细则,将专家回避制度等明确列入评审细则。对于与被评候选人及其项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专家实行严格的回避制度,并允许推荐单位在推荐时提出与项目有利害关系的专家名单,作为选聘初评评审专家的参考依据,保证评审的公正和候选人的合法权益。
4.3 规范对科技奖励不同行为主体的监督
规范对科技奖励不同行为主体的监督机制,明确对报奖者、推荐者、评审者和评审组织者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加大违规行为的成本和风险,增强各类行为主体的自律意识;规范北京科技奖励获奖项目的广告宣传和推广应用,对北京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宣传应当客观、准确,不得以夸大、模糊宣传误导公众。获奖成果的应用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安全和人民健康”。
4.4 关于科技奖励与科技计划项目
据相关数据统计显示,2005-2007年,共有300项市科委支持的科技项目申报北京科技奖励,其中仅有8个项目是以重大项目整体形式申报,其他均以重大项目分解课题、专项课题或几个课题组合的形式申报。以项目整体申报的项目获奖率和获奖等级较高,8个项目有5项获奖(包括3个一等奖);以分解课题申报的292项中有112项获奖,获奖比率为18.42%,低于北京科技奖励的平均授奖比例(25%),且多为三等奖,但目前尚未获悉获得科技奖励成果得到科技计划支持的统计数据。
科技奖励与科技计划项目虽然都是**意志的体现,都是引导社会科研力量进行科技创新,然而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实施目标不一样,科技奖励是基于社会发展需要,对阶段性科研成果的肯定与激励而设立的;科技计划项目主要是**在一定时间内,有针对性、有计划地为解决北京经济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而设立的;第二,科技奖励与科技计划项目的出发点与落脚点不一样,科技奖励注重的是科技成果,科技计划项目注重的是解决社会需求重点;第三,申报选择权方面,申报单位有更多的申报主导权,科技计划项目更多地是**选择;第四,科技奖励与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机制不一样,科技奖励可以是单个行为,以分解课题形式申报,科技计划项目有时为了保障项目实施水平与完成质量,需要多个单位参与。
为提高北京科技奖励的获奖比例,应积极鼓励科技奖励与科技计划项目挂钩,主要应该考虑到以下几点:一是科技奖励申报与获奖项目的服务工作亟待加强;二是科技计划项目多以分解课题的形式申报奖励,削减了项目整体的创新水平。因此建议:
(1)加强科技奖励的组织与服务工作,一方面是把科技成果获奖项目组织起来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另一方面是加强对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单位的成果申报辅导;
(2)发挥市科委和各专业中心对北京科技计划项目和产业领域的信息掌握优势,在奖励工作中发挥统筹整合的作用,发掘并整合北京市科委支持的重大项目、优秀子课题或多个子课题以整体的形式申报,体现北京奖励申报的地方个性化特点和应用成果,提高北京科技奖励项目整体水平。
此外,为提高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使用的效率与效益,应建立系统的措施保障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更多地申报北京科技奖励,主要应做到以下两点:
第一,从组织方式上,鼓励企业申报并承担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尤其是行业重点、在技术研发、组织注重创新的企业,在保障科技计划完成效果基础上,注重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创新性与实用性;同时,积极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共同承担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在加强组织创新的同时,注重科研与实践的相结合,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第二,从实施目标上,对于企业承担的科技计划项目,引导企业申报北京科技奖励,激励企业通过申报科技奖励更好地深入相关研发,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进程;对于联合承担的,具有技术创新水平高、自主创新能力强、市场适用性好的科技计划项目,鼓励项目以整体形式申报北京科技奖励。
4.5 加大宣传与服务力度
北京拥有300多家**属科研机构、70多所高校、当年有科技活动的企业数近6000家,每年60000多项研究项目(课题),然而近三年来申报北京科技奖励的项目呈下降趋势,每年不足700项,2007年申报北京市科技奖励的项目577项,当年获奖项目仅138项,获奖项目数量较少。
许多企业反映,“报奖是一门学问”。由于不掌握报奖的技巧,报奖材料与汇报没有很好的反应成果的创新水平,因此建议进一步加大北京科技奖励的服务与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培训等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指导服务,并鼓励获奖单位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播手段对北京科技奖励工作、获奖成果进行宣传,提升社会为北京科技奖励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