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朋友们的关注与拍砖!仅仅是一个案例而已,又没伤害谁幼小的心灵,为何会引起个别人的漫骂呢?
1、年底分奖金是重大利益分配,绩效考核显然是不能解决这个问题的。所以,应考虑组织重要的利益相关者成立薪酬绩效管理委员会,来决定实施利益分配的原则和重要方向。而不是总经理和HRD简单商量一下就可以解决问题,当引来众怒时,总经理是不会为HRD背黑锅的!
2、绩效管理是个PDCA的过程,也是个系统的工程,而不是临时发奖金的工具。没有明确的分工和计划管理,不易临时决定用绩效考核来决定年底奖金。
3、我们的人力资源理论和工具都是从国外拿来的,我们在采用这些理论和工具的时候忘了分析一下国内企业基本的管理基础问题。很多国企里员工与企业之间,并不像外企一样是交易型的心理契约关系,在一个关系维护型心理契约的企业里,用量化的考核来分发奖金是本身就是玩火!
案例本身定位不太清楚,没有符合部分人士分析案例的习惯,深表歉意!希望这个案例对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朋友有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