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经验谈—失败反思角度
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者,没有不落选的,关键是落选后要认真阅读专家反馈信,吸取经验教训,以利来年再战!
我们课题组从1998年首次中标以来,前前后后成功获得过4次资助,但也多次遭拒,反馈信记录就有3份!其中有我本人主持的,也有其他同事主持的。为了让后人从中吸取经验和获得启发,不再重蹈覆辙,本人不怕在此献丑,特将评委意见一一列出来,并加以点评,供大家参考!在此声明,本人对有些意见是接受的,有些意见是持保留态度甚至是不接受的!
面上项目之一
【评委1】
该项目具有较重要的研究价值;项目的研究内容表述清楚,所选择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比较准确,但是有些思路设想的可行性尚需进一步论证(例如:基因枪法及叶绿体转化效率等),项目组在相关方面的研究积累还显不够。因此,建议暂不予以资助。
这个评语很简短,关键在于评委怀疑我们技术实现的可行性和担心我们能力尚有不足。对于评委的怀疑,可能源于他对转基因技术不太熟悉,其实基因枪法在叶绿体转化上成功率还是很高的,即使叶绿体转化率不高,只要有一个成功的转化子就够了,叶绿体转化效率本不该成为问题。对于评委的担心,我从1985年就开始进入转基因领域(当时陈章良教授刚回国),也算是国内第一批从事转基因植物研究的人,先后转化成功的植物也有好几种,不知他是否意识到这一点,也许我在这方面的介绍还着力不够吧。
【评委2】
1、国家自然基金已资助多项有关青蒿素生物合成调控方面的项目,其中抑制鲨烯合酶基因表达已有相关的研究; 2、研究结果是获得转基因植株,与建立分子育种模式的目标尚有较大距离,“大大提高青蒿素含量”的提法,没有具体指标,无法建立验收标准;3、人员组成不合理,研究力量差。 4、申请者前面承担的基金项目“关木通中马兜铃酸合成代谢基因敲除”任务完成情况不好。好的思路还要靠认真的态度和坚实的基础方能实现。不同意资助。
第一点是说我们创新性不强,属于跟踪研究,其实本项目是应用基础研究而不是基础研究,实用应该是第一位的,不过对于如何在应用基础研究中也要引入新观点和新思路可能注意不够;第二点是说我们的研究目的不明确,缺乏具体的定量指标,这显然是我们没有认真考虑的结果,应该是疏忽造成的;第三点可能是致命伤,评委不看好课题组成员的能力,标书写得再好也是白搭;第四点可能是我们说的不清楚导致评委产生误会,其实前一个项目是高科技探索,只给一年时间,不可能取得很大突破,但我们首次利用简并引物扩增出目的基因已经不错了,可能错就错在我们应该在原项目的基础上继续申请!
【评委3】
青蒿素类活性成分具有抗疟、抗肿瘤等生物活性,目前其来源仍为从中药青蒿中提取,不同产地的青蒿其青蒿素的含量差异很大,研究表明青蒿中无活性的青蒿素前提化合物如青蒿酸等的含量较高,因此制约青蒿中青蒿素含量的限速步骤主要为从青蒿素前体向青蒿素的转化。花期前青蒿素在青蒿中的含量很低,课题拟通过基因打靶增加青蒿素合成途径中的碳流,可能会增加青蒿素前体物质的含量,不能解决青蒿素前体物质向青蒿素转化的关键问题。由于青蒿素的生物合成涉及到复杂的酶促反应网络,抑制甾醇等物质的合成并不一定能提高预期代谢产物的合成;同时还应考虑如何协调“源、流、库”之间的平衡,因此该项研究的风险性较大。如果经费允许建议给予小额资助,探索所设计技术路线的可行性。
这个评语很长,其中心意思是说我们没有抓住关键问题,研究项目存在较大风险。我们的立论是青蒿素属于次生代谢产物,碳源不足是影响其产量的关键因素,但忽略了青蒿素合成中的限速步骤,可见评委的意见是很中肯的。
面上项目之二
【1】
项目以青蒿为材料,通过导入反义基因asSS和asGAS以降低青蒿分支途径类固醇与非青蒿素倍半萜的合成,同时进行冷胁迫诱导ADS基因表达促进青蒿素前体的合成,再利用单线态氧(1Q2)作用于青蒿,促进青蒿素的合成。项目研究在应用反义及1Q2调节促进青蒿素合成研究上具有特色,创新性强,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应用前景。研究目标明确,内容恰当,总体研究方案合理,前期研究基础好,建议优先立项资助。将转基因植株种植于野外不妥,建议注意转基因安全问题。
这次的标书就吸取了上一年的不足,既想到了“开源”——冷胁迫诱导ADS基因表达,又想到了“节流”——导入反义基因降低碳源消耗,更想到了如何突破青蒿素合成的限速步骤——单线态氧作用,因此获得该评委认可。
【2】
申请者提出的利用反义大根香叶烯A合酶基因(asGAS)转化青蒿,以阻遏GAS的过表达,减少该代谢支路对碳流的竟争,从而达到提高青蒿素含量的目的。这一技术路线是可行的,但基于如下理由建议暂缓资助:1.前期工作基础不够,尚未从青蒿中分离到GAS基因,和对GAS基因进行功能研究。在此基础上才有可能考虑利用反义技术或RNAi干涉技术阻遏GAS的过表达。2.申请者在项目名称中写有“单线态氧介导青蒿酸过氧化“,但其年度计划中没有该项内容。关于单线态氧处理青蒿的研究,只能证明从二氢青蒿酸→二氢青蒿酸羟过氧化物→青蒿素这一途径的存在。但青蒿中尚有可能存在青蒿酸→青蒿素B→二氢青蒿素B→青蒿素的途径。此外,青蒿素的生物合成与青蒿的发育阶段有关,通常在花蕾期至盛花期。因此申请者有否考虑这一技术路线如何应用于生产中。
第一点是说我们还没有分离到GAS基因,这是事实!但评委也许不了解,GAS基因的序列已经发表,合成引物扩增该基因是一件很容易的事!请大家千万不要高估评委的水平,即使你的思路很好,水平也很高,但一定要把申请书写得浅而又浅,否则评委看不懂而提些令你哭笑不得的意见,你的代价就太惨重了!第二点简直是吹毛求疵,可这就是我们犯的错啊,被评委揪出来不认也得认了。至于评委提到的两条途径,目前都没有确认,我们的项目也不涉及,可是他在这里扯出来,实在是冤枉!
【3】
曾庆平博士的申请课题青蒿分支途径阻遏及单线态氧介导青蒿酸过氧化,拟通过遗传学手段阻遏青蒿分支途径并结合单线态氧介导青蒿酸过氧化来提高青蒿中青蒿素的含量。该课题的研究结果有比较重要的应用价值。课题实验设计比较合理,申请人以前从事过该领域的研究工作,有比较好的相关工作积累,而且有从事该项研究的基本条件。建议资助。
这份评语写得也很简短,但未指出我们的不足,就不点评了。
【4】
青蒿素的生物合成和代谢调控的研究已有多年的研究,而且国外进展十分迅速,本申请项目属追踪研究。虽然申请者提出的研究方案有一定的依据,但方案不具体,存在较大的不可预见性(如在摘要中提到的“开源“、“节流“和“引流“等),研究目标难一实现。申请者前期研究基础欠缺,虽然申请项目中主要成员XXX获准的国家基金项目(2007-2009)与本申请项目有关,但本工作尚在开展中。本申请项目与一个小额资助项目(30271591)只有很小的相关性。建议不予资助。
大概是前面2:1的结果,让基金委又另聘了一位评委。据他的意见,该项目创新性不强,预见性有限,项目相关性小!哎,今年泡汤!所谓创新性,我们以为只应该在基础研究中强调,没想到应用基础研究也不可缺少,真是大意失荆州啊!所谓预见性,可能是我们的技术路线写得不详细,申请书的表述又不太科普所致。所谓项目相关性,我至今不懂他是如何判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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