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ufr 发表于 2010-12-16 14:36 
how has financial regulation affected the design and operation of major transation in the modern international debt market
and the commercial behaviour of prominent bank?
对于这个问题大家有没有什么好的思路、点子,谢谢啦。真心求教。
金融监管主要的作用标的就是风险,这包括金融产品风险,交易过程风险和交易后风险。
仍然还是风险和收益的问题。
过高风险应该对应相对较高的收益(市场不均衡可由套利来解决,暂不考虑套利不可能性)。
反过来讲依然想得通,过高的收益会有一个相对较高的风险水平。
因此金融监管会适当限制产品设计中,交易过程中以及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偏离正常收益水平的超额收益。
打个比方,08-09年金融危机过程中,SEC就会明显限制国内投行等金融机构购买冰岛等出现严重风险收益不平衡国家的债券。同时对于那些频临破产商业银行的高息债券发行也会受到不少限制,投资者也会得到相应提示谨慎购买,防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