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经济学人 二区 基金与课题申请
4040 0
2010-12-28
关于认真贯彻全国社科规划办《通知》精神
  切实做好我省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单位:
  
  全国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10〕71号,以下简称《通知》)于2010年12月10日发布,《关于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限额申报指标的说明》也已下达。为了认真贯彻全国社科规划办《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省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项目申报的指导思想。申报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中心,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相结合,大力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二、明确项目申报的新要求。与去年相比,今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有以下四个方面的新变化:一是《课题指南》的新变化。今年包括应用经济在内的各学科《课题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都要自行设计有明确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具体题目。二是资助额度的新变化。今年申报课题的平均资助额度较去年有新增长:重点项目20—25万元,一般项目12—15万元,青年项目10—12万元。三是申报时间的新变化。今年的申报时间较去年有所提前。四是申报量的新变化。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首次实行限额申报。
  
  三、做好项目申报的充分论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立项是我省社科规划工作的“龙头”,反映着我省社科研究的水平和社科队伍的实力,也体现着我省社科规划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水平,对繁荣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各申报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谋划、充分论证,确保真正有价值、有水准、有实力、有特色的选题项目得以申报。要合理解决好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同类选题的申报,避免出现重复申报。要积极鼓励研究实力强的博士生导师、学科带头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中青年学术骨干以及小学科的申报。要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切实提高立项率。
  
  四、确保项目申报严谨规范。各科研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做好数据录入、资格审查、材料核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一是要保证材料完整规范。项目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等申报材料一律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2011年度继续采用2010年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请从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自行下载),要求各申报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申报项目的数据录入(不需录入“参加者”、“推荐人”、“课题设计论证”3项内容)。报送我办的材料包括:申请书一式6份(其中由省社科规划办存档的1份要预先抽出来、按学科分好单报),活页一式5份(采取“一夹五”的方式,即5份活页叠夹在1份申请书内,与另外4份申请书一并用纸质标准文件袋装好,一项一袋,每袋正面贴上《申请书》的封面);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清单》和《各学科分类申报数量汇总统计表》各1份。二是要做好审查把关工作。要认真对照申请书上的“填表说明”和“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以及《2011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对申报内容进行严格的审查,特别是要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进行审核把关并签署明确意见。对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中违反纪律的个人,一经发现并查实后,5年内不准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基金项目;对把关不严、敷衍了事的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
  
  五、严格做到按时限额申报。2011年度国家下达我省的申报指标比上年度实际申报量减少1/3左右。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关于限额申报的通知精神和限额指标,在征求有关科研管理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主要以各单位近3年来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平均立项数为依据,综合考虑各单位历年申报量、入围数、社科研究实力等因素,省社科规划办确定了全省各本科院校、省委党校、省社科院等单位的申报指标(具体指标由我办通知各有关单位)。同时,视选题、论证质量、研究力量情况,兼顾部分确有研究实力的单位人员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但每个单位申报最多不超过2项。我省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的集中受理时间为2011年2月23日至25日。请有关科研管理部门将汇总的申请书“数据表”数据,即xmsbsj.dbf文件,在2月22日前统一发送至我办邮箱(hnshekeban@163.com),并确保“数据表”数据与申请书填写的数据一致;务必在2月25日前将申请书、活页、用申报管理系统打印的纸面“申请书清单”和“申报数量汇总统计表”报送我办,逾期恕不受理。申报地点设省司法厅招待所。未尽事宜请与省社科规划办联系,联系电话:0731-82216244、82219078,联系地址:省委大院二办公楼523、524室,邮编:410011。
  
  附: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