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著原文《中国环境规制强度省际竞争形态及其演变》发表于《管理世界》2010年12期
开年后即将迎来的“十二五”规划在节能减排方面下足了功夫,要求在“十一五”基础上更进一步推进量化减排,使得我国处于工业化关键阶段的省份,尤其是尚处于工业化前期的中西部省份倍感压力。因此许多专家在决策阶段纷纷建言中央,要求放松对能耗和污染的约束,以更好地适应当前发展的现状,那么“十二五”的环境和能耗要求能否真正在未来五年中得以贯彻执行呢?如果得到贯彻执行,那么其背后的原动力又何在呢?
我国现状是经济分权、政治集中,虽说中央**于1998年已经进行了分税制改革,但地方财政仍然能够从高GDP中分得一杯羹,丰裕的财政实力则是地方**大展宏图以博取上级青睐的关键资源,可以说地方官员对招商引资、上马大型项目的热情丝毫未减。这就给我国目前的环境和资源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国外已经广为流行的“逐底竞争(race to the bottom)”概念认为地方**有为发展本地经济而降低环境规制的冲动,即为招商引资放松对企业上马项目的环境约束,使得经济收入为当地**所获得,而环境负的外部性为周边地区承担。那么周边**为了报复这种行为,也会相应模仿,从而导致一种环境的恶性竞争,其结果必然是全国的环境质量得到整体的下降。这种概念套用到中国后,可以引起直观上的认可,中国过去的三十年何尝不是在重复这种路径呢?
显然弄清这种情形是否在中国实质地发生过成为了关键,这将意味着“十二五”规划环境和能源目标实现的可能和容易程度。我们主要选取了工业污染治理投资额、工业废水排放、工业二氧化硫排放和工业烟尘与粉尘排放等五种主要环境指标,均是环保部门重点跟踪以评估当前环境质量的主要依据。选取的时间段主要是1998年到2008年,其中将2003年去除作为划分点,因为这一年是“十一五”计划出台时间,中央**首次将二氧化硫和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作为了约束性指标纳入,将强制考核地方**的完成情况。通过复杂的空间回归,我们发现当前我国省际之间尚不存在前面提到的所谓恶性竞争,相反差异化情形较多,而综合对比两个时段,我们惊喜地发现不少污染指标的排放竞争形态出现了明显改善。在第一时间段粉尘、工业污染治理投资额和烟尘排放都呈现一种差异化竞争,即周边地区如果排放增加,则本地区或保持不变、或减少,这种行为看似较为奇怪,但至少没有表现出恶性向下竞争的趋势;在第二时间段,这种差异化得到了改善,尤其是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的排放甚至稳健地呈现出向上竞争趋势,即各省争先比赛似地减少排放,唯恐落后。而敏感性分析表明不存在因为经济水平的差异而显著影响对待环境标准的态度。
既然省份之间没有环境恶性竞争,那么地方**能够在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方面实现一种平衡,“十二五”的环境目标可以说有了实现的基础。我们转而探究什么才是导致地方**保持自觉性和长远性的背后原因,可以说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呈现出的竞争状态指出了一条新思路。“十一五”规划中明确的约束性指标可以引致该指标的竞争形态不断改善,据此可以认为规划的约束力是推进良性竞争形态的真正动力。这种观念是官员晋升锦标赛推动转轨时经济快速发展理论在环境领域的推广。
总结起来,我们有理由认为环境污染的治理需要一定程度的集权,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可以由中央**统一制定,而交由地方**执行,最后将执行情况纳入到考核体系中,就能以一种成本较低、效率较高的简单方式实现既定目标。“十二五”规划对环境的要求可能正是需要通过这一途径来实现。此外,一种以区域划分为基础的考核体系可以逐步形成,如主体功能区等思路,以更完善的考核体系来帮助目标更高效地实现,充分发挥出考核机制的作用。最后,我们还需要其他调整和相关配套措施,来保证考核体系的公正和公平。随着节能减排、保护环境意识的不断提高,今后的五年规划将会在相关考核方面展开更多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