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龙121 发表于 2011-1-4 09:59
补偿是现实可行的一种手段。类似于劳动力的价格,最初的定义是为此他及家庭生存必需的低限收入。类似的理解,那么医生的救死扶伤呢?医疗改革问题呢?现实可行的一种手段。
基本是这个意思。
生命是无价的,但有限的生命(在“有生之年”)获得的收入(流)是有限且有价的。
对死者家属的赔偿,也许需要考虑两方面:死者家庭预期的经济损失以及肇事者预期的赔偿能力。
同样,人身意外保险也是如此。保险保的并不是生命“本来的价值”,而是预期的收入流(降低家庭收入因生命的不确定性而具有的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