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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03
一天上课,老师说他最近听到一个论点,傻瓜都知道是错的,可是你要跟他辩清楚还真是不容易。
题目是这样的:如果一个人被车子撞死了,肇事者应该一分钱都不赔,因为人的生命是无价的,如果你赔钱,那就是说人的生命是有价的可以用钱来衡量!
13楼的观点我还是无法理解,有理解的同学回个帖!38楼说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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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3 21:09:14


既然是“赔钱”,就不是用来“衡量”的了不是?。。。

“赔钱”是补偿,不是作“衡量”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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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3 21:10:11
一个是目的,一个是手段:那个论点把它们混淆了,偷梁换柱,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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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3 21:10:14
意外是避免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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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3 21:13:10
不难呀,这个题目偷换了概念,所以命题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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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3 21:19:45
2# hy880121 生命是无价的,无价的东西怎么补偿呢?还是不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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