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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作为价值尺度的终结
——论新经济学体系的基础重构
货币是当代经济学中的主要的价值尺度。根源于货币与真实财富的非对应性,经济学中的主流的经济指标及其推理结论体现得如此不可信赖,就如同建筑在沙滩上的高楼大厦。必须建立一种基于人的生活满意度的对于真实财富的价值尺度,作为新的经济学体系的坚固的基石。
1
货币作为价值尺度的局限性货币通过作为一般的交换媒介而成为价值尺度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
货币作为价值尺度,是商品内在的价值尺度即劳动时间的必然表现形式。”
在微观上,它确实为商品的交换提供了一个方便可信的基准。
但在宏观上,人类的生产活动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自身的某种需要,这种劳动时间的累加并不能反映劳动成果在数量和质量上变化,以及由此产生的对人的需要的满足程度的变化。
考虑一个简单的例子,由于技术的进步生产某种商品A
的效率提高了一倍,假设其他所有商品的生产率没有变化,则A
的货币价格减少为原来的一半。在社会资源配置状况不发生调整的情况下,A
的产量将是原来的两倍。假设A
目前的产量仍然在社会整体需求的数量之下,即没有产生生产过剩的情况下,依据货币单位作为尺度计算的社会总产出值将不会变化。同时,两倍数量的产品A
无疑会提高人们生活的满意程度。
因此,以货币为单位的宏观经济学指标(典型如GDP)不能如实反映真实的经济增长的状况。
不仅如此,以银行为核心的现代金融体系的发展减弱了币值的稳定程度。例如,信贷规模的扩张会增加货币的供应量,提高资产价格,并最终传导到消费品领域,产生通货膨胀。极端情况下,价格泡沫将制造出经济上的虚假繁荣。
货币本身的价值处在经济周期的波动影响下,也是其不能继续承担价值尺度功能的原因之一。
再次,商品的货币价格包含了社会不平等对价值的扭曲。一个富豪的晚餐和一个贫困家庭一年的温饱真的能在经济学意义上相等吗?
2
构建新的价值尺度的原则新的价值尺度的构建应该满足基于如下原则:
2.1
人人平等原则
经济学研究的目标应该是社会成员的共同富裕,因此,一个富豪和一个乞丐在价值尺度的选择和权重的衡量上具有相同的地位。
在新的价值尺度下,奢侈品的价值将会大为缩水,一艘豪华游轮也许只能等同于一头猪。而具备广大受众的社会产品的价值将会大大提升,一部畅销电影的当前经济价值也许会超过卢浮宫的所有收藏品。
2.2
相对原则
价值尺度的选择是相对特定的社会发展阶段而言的,当前的社会生活水平和方式决定了价值尺度的构成要素和各要素的权重。
2.3
一致原则
在微观上,具体到对于一个人的商品价值衡量上,应该与货币价格体系保持一致。
2.4
时间连续原则
新的商品将不断出现,取代旧的商品。价值尺度的内涵将不断发生变化,应该有一种换算的法则,保证不断衍变的价值尺度在任何时间点上计算出的价值是恒定的。
2.5
生产和消费分离原则
能够被真正消费掉的商品永远只是产出的一部分,只有这一部分才具备真正的经济学价值。因此应该以消费为核心建立价值尺度,而根据这一价值尺度衡量的产出水平和消费水平的差距将从整体上体现出社会分配体系的效率。
3
新的价值尺度构建的初步设想拟根据如下步骤完成一个新的价值尺度及衡量体系的建立。
步骤1
:社会群体的经济学划分和权重分配
依据生活水平和方式的将社会划分为若干经济群体,统计每个群体的人数。该群体的经济价值尺度权重 = (
该群体人数/
总人数)
。
步骤2
:针对每个经济群体的商品罗列和权重计算
罗列这个经济群体所可能消费的所有商品,对特定的商品A
:
A
的相对群体价值尺度权重(相对于某个特定群体)= 1 / (
该群体的个人平均年消费货币数量)
步骤3
:针对特定商品的权重计算
一个商品可能被多个经济群体同时消费,在这个时候,需要获得一个加权平均值来体现这个商品在这个社会意义上的价值权重。
对特定的商品A
:
A
的社会群体价值尺度权重 = A
的相对群体价值尺度权重的加权算术平均值,其中的权为每个群体的经济价值尺度权重。
步骤4
:针对特定商品的价值计算
A
的经济价值 = A
的市场价格 * A
的社会群体价值尺度权重
根据上述步骤,可以分别计算每一个商品的经济价值。
上述步骤的实际意义是对市场价格按照经济群体的人数和群体消费能力进行了加权调整,其中:
1)
人数越多,该群体的权重越大。
2)
该群体的消费能力越低,该商品获得的相对群体价值尺度权重越大。
4
一个简单社会模型的应用实例根据第3
章的计算方法,我们对如下一个极为简单的社会模型进行分析。
社会的群体构成和消费假设如下:
| A富人
| B中产
| C穷人
|
人数
| 10
| 60
| 30
|
群体的经济价值尺度权重
| 0.1
| 0.6
| 0.3
|
消费的商品
| 1辆汽车,200公斤猪肉
| 100公斤猪肉,100公斤大米
| 100公斤大米
|
人年均消费能力(元)
| 102000
| 1100
| 100
|
商品的价格假设和价值计算如下:
| a汽车
| b猪肉
| c大米
|
单价(元)
| 100000
| 10
| 1
|
商品的社会群体价值尺度权重
| 0.1/102000
| (0.1/102000 + 0.6/1100)
| (0.6/1100 + 0.3/100)
|
商品的社会价值
| 0.0980
| 0.00546
| 0.00355
|
理想的社会生产能力下的价值计算:
| a汽车
| b猪肉
| c大米
|
单价(元)
| 100000
| 10
| 1
|
理想的产出
| 10*1
| 10*200 + 60*100
| 60*100 + 30*100
|
标准GDP
| 1,000,000
| 80,000
| 9,000
|
标准GDP合计
| 1,089,000
|
商品占GDP的比重
| 91.8%
| 7.35%
| 0.83%
|
|
商品的社会价值
| 0.0980
| 0.00546
| 0.00355
|
新GDP
| 0.98
| 43.68
| 31.95
|
新GDP合计
| 76.61
|
商品占新GDP的比重
| 1.28%
| 57.0%
| 41.7%
|
从上述的简单模型可以看出,新的价值尺度下的GDP
计算将大大提高关乎民生的为大多数人生活所必需的日常消费品在GDP
中的比重。
商品的社会价值的计算只与模型设定时的市场价格相关,而在之后不再随市场价格变动而变动,从而可以直接反映生产力提高所带来的经济增长,避免经济周期和价格泡沫对经济度量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