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m0600 发表于 2020-11-11 17:38 
马克思在这里说的是商品价值要用“凝结”在商品中的全社会统一的有效劳动来衡量、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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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 ...
下面引用一些马恩的原文供网友们判断,马克思的商品价值是否
用“劳动”作为“尺度”来“衡量”、“表现”(至于“衡量”与“计量”之间是否有重大的区别,网友们自己可以掂量掂量,本帖暂不讨论)
“
劳动是一切价值的尺度,……。”[20,208]
“当我说某一商品具有一定的价值的时候,那我就是说:(1)……;(2)……;(3)……;(4)……因此,我确认,它们所代表的社会劳动时间是以社会的方式
计量的,而且是被看作是相等的。但是这种
计量,不像通常用劳动小时或工作日等等来
计量劳动时间那样,是直接的、绝对的,而是迂回地、以交换为中介来进行的,是相对的。因此,即使这一确定数量的劳动时间,我也不能用劳动小时
表现出来,因为我仍然不知道劳动小时的数目,而同样只能迂回地、相对地通过另外一个代表等量的社会劳动时间的商品把它
表现出来。”[20,332]
“
价值是私人产品中所包含的
社会劳动的表现”;[20,335] ]
恩格斯一再坚持他的“价值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观点。[1,605]恩格斯晚年在《反杜林论》中又重提早年关于价值的论断:“……在决定生产问题时,上述的对效用和
劳动花费的衡量,……。”[20,334]
“要按商品所包含的劳动时间来
衡量商品的交换价值,就必须把不同的劳动化为无差别的、同样的、简单的劳动,简言之,即化为质上相同因而只有量的差别的劳动。”[13,18]
“各种劳动化为当作它们的
计量单位的简单劳动的不同比例,是在生产者背后由社会过程决定的”,[23,58]
“
劳动就它表现为价值而论,也不再具有它作为使用价值的创造者所具有的那些特征。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这种二重性,是首先由我批判地证明了的。这一点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23,54—55]。
“怎样
衡量这些量呢?……正如运动的量的存在是时间一样,劳动的量的存在是劳动时间。假定劳动的质已定,劳动本身的持续时间的长短就是劳动所能具有的唯一差别。”[13,18]
“使用价值或财物具有价值,只是因为有抽象人类劳动体现或物化在里面。那末,它的
价值量是怎样计量的呢?是用它所包含的‘形成价值的实体’即
劳动的量来计量。”[23,51]
“人类劳动的等同性,取得了劳动产品的等同的价值对象性这种物的形式;用劳动的持续时间来
计量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取得了劳动产品的价值量的形式;最后,劳动的那些社会规定借以实现的生产者的关系,取得了劳动产品的社会关系的形式。”[23,88]
“我们又用什么来
计量商品的价值量呢?用它所包含的劳动量来计量。” [23,585]
“商品所以有
价值,……仅仅由于它们是人的
劳动的表现——……是社会劳动的化身。”[26(111),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