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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08
《实践论》本是毛泽东的文章,四年前我已经看过了的,但是不能明白,这次我有所了解,便要写出来供大家批评。

原来实践论谈的是对一个事情全面了解和把握规律的方法和过程。

人们常常陷入无根据的思辨当中,不能自拔,用错误离奇的概念强加给事物,甚至指导自己的行为,结果当然是一无所获,不能见效的。

这种情况也是在我们的成长中一再出现的情况,直到我们全面了解了正确认知事物的过程和方法,才能回过头来,明白以往所做的一切幻想和错事都是证据,佐证了实践论观点的正确无误,也明白了一个极其重要的道理,成为强大的武器帮助我们开辟道路。

在我的解释中,我把认清这个方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严格区分“幻想”与“存在”。第二阶段,严格遵循先认识现实“存在”后总结“概念”,绝不能反过来竟敢先幻想概念然后强加给实在。这种事情是我们教育的弊端,也是教育家长期批评的事情,叔本华在《论教育》一文里谈到,人们的智慧认识事物,先从现实事物入手,然后才能总结概念,才能明白概念的所有内容指的是什么,而不至于被概念误导,造成极深的误解。叔本华又谈到,大多数学者之所以不如一个目不识丁的人能够玩转社会,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夸夸其谈的搞空洞概念,不能认识实际事物。

“幻想”在我的定义里是指现实里不存在的事物,哪怕是刚才的存在,现在已经消失了,这种情况尤为重要,也称为幻想。
“存在”在我的定义里是指现实里存在的事物,哪怕我的脑中从来不知道它,而它也存在发生着自己的特殊作用。

一个人如果陷入这种幻想,他必定发疯。一个人如果能够认识各种“存在”,了解各种存在的不同作用,良性作用,不良作用,特殊作用。就可以真的步入知识的殿堂,运用自如。也不至于像年轻人看小说一样,陷入永不能实现的期望当中。原来人类本来就是与一切“存在”打交道的。

既然直观的认识了“存在”的事物,人类也能搞出概念去总结,把这种总结付诸实践,就可以看到概念的错误之处,然后凭着实践所给的现象去改正概念,如此反复,就可以全面认识一个事物了。这就是实践论所谈的方法。

请大家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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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8 11:28:26
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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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8 11:38:06
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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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8 11:45:18
你说的很不错,很好!

其实,在那个男孩的事情中,您说的理论——对于公众们和不知情的媒体是有用的——最初大家都不了解真相,但是经过实践、调查之后,就发现了事情的真相。

但是,在2009年11/12月份的时候,那个男孩的前同学、前同事(那个和他一起去南方的前同事)、前朋友——都已经明白了这个男孩对于隐私侵犯这种行为是多么深恶痛绝——因为这个男孩早就告诉他们,他是因为隐私被侵犯才辞职去南方那个省份的!!!但是,就是这个男孩的前同事、前同学、前朋友,在明明知道这个男孩以前因为隐私被侵犯而辞职、已经受过一次伤的情况下,这帮人却又一次的侵犯、并一直侵犯着这个男孩的隐私、并进行了一些造谣诬陷。只不过,和以前不同的是,这次他在南方那个省份的同学和朋友,是和那个男孩的前同事一起进行的——涉及人数更多、范围更广!!!

刚才我陈述这个男孩的事情时,忘了请大家思考一下,正常的情况下,如果有个陌生人以各位的朋友的朋友或者同事面目出现、拨打各位的手机的话,我估计几乎所有正常的人都会问下自己的朋友那个人是否是骗子!!!但是,如果一个人在这种情况下不仅没有询问自己的朋友以确定是否属实的话,反而帮助那个骗子撒谎、进而也和那个骗子一起侵犯受害者隐私的话(而且还是在知道受害者以前就因此而受过伤害,并且对此行为深恶痛绝的情况下),那么——这说明了什么???!!!希望各位好好思考一下!!!

大家思考清楚之后,就会明白我为何一直要把他们清理出去的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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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8 11:49:52
您说的——是实践论,不过我也可以说下,那个男孩的目前惨状——其实他很早以前就提醒过那些人。第一次多方位的、很多次的提醒,是在2009年11/12月。第二次,是在2010年3/4月。第三次,是在2010年8/9月。

这三个时间段的提醒次数——应该不会下于30次左右。但是——这个男孩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那些人难道不知道他们的行为会造成什么后果???!!!这个男孩早就告诉他们了!!!!!!但是,他们还是去做了那些坏事!所以,这些人值得原谅吗??????!!!!!!!!!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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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8 11:54:24
所以,我之前所讲的——必须得把那些人清理出去、踢出去的原因——就在于此!!!其实很多我原来不认识的、到现在也不认识的公众们——不知者不怪,所以我原来并不计较,更何况很多公众后来也帮了我!!!

但是——至于我之前的那些前同学、前同事、前朋友——则是明知故犯,明明知道事情的后果多么严重,却偏偏还要去做,差点把我逼死!!!这其实就是——“故意杀人”罪!!!软刀子杀人,比用真刀子杀人更加恐怖、卑鄙!!!所以,不可能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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