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行应该如何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贵融资难问题,我国也相应推出了不少政策,比如对银行设定硬性指标、激励机制等等,但从实际效果来看不尽如人意。
  在笔者看来,银行本就不应该成为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主体,特别是中国银行业由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占主体的国情之下,更是如此。前不久马云于外滩金融峰会上斥责我国的银行是“当铺”,而“当铺”要求提供的抵押品正是银行降低风险的主要手段。对于中小微企业而言,固定资产较少,财务信息不完全,银行资金贷出面临着较高的风险,而银行的外部性较强,一旦发生危机会带来系统性金融风险,影响甚广,单方面要求银行做中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实际上是增加了银行业的风险。从金融学理论来看,风险和收益是对等的,一方面要求银行降低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压低银行的收益,而银行实际承担的风险没有变化,中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的风险远大于其收益,从长期来看是不可持续的。
  针对这一问题,或许我们可以从别的角度来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完善中小微企业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增加企业软信息,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另一方面,鼓励风投、私募等追求高收益的机构参与中小微业务,而不是由银行来承担这一责任,长久来看,方为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