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开石 发表于 2021-1-5 12:09 
这个资料很好。但是您理解有误。低值易耗品可以一次摊销的。现在,几乎没有什么分次摊销,五五摊销的事了 ...
低值易耗品一般划分为一般工具、专用工具、替换设备、管理用具、劳动保护用品、其他用具等。
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有:
一次摊销法: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将其价值一次、全部计入有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损益,主要适用于价值较低或极易损坏的低值易耗品的摊销。
分次摊销法:在领用时摊销其账面价值的单次平均摊销额。适用可供多次反复使用的低值易耗品。
看到没有,低值易耗品并非没有几个钱,其中价值相对较高且可反复多次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就适合于分次摊销法。
并且,当有些低值易耗品需要同时领用时,其总价值就会很大,一次性摊销会大量减少当期的盈利。
尤其是,采用一次摊销法,在低值易耗品使用寿命期内,已用而尚未报废的低值易耗品就形成了账外资产,这无疑增加了使用中的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难度。同时,“一次摊销法”也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的要求,尤其是对大额、耐用低值易耗品。而“分次摊销法”则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因此,会计制度上始终存在着低值易耗品的分次摊销法。
你一个经济师,竟然连这些都不懂,而且还要闭着眼睛说瞎话,否认分次摊销法的存在,真够厚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