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民 发表于 2011-2-21 08:11
你是从法理角度上认为、不存在否定劳动者所有权的公有制,很好!那么社会从理论上否定公有企业劳动者所有权又是否正常和不应该?而实践中却正是以此理论作指导-----从而导致公有制列车颠覆,社会主义落败!
如果社会主义者不会总结经验、接受教训,他们就有可能愚蠢的再度在原地失足!
尽在这里乱说,谁说公有企业的职工没有所有权的呢?全民的企业是属于全民的,当然也是属于企业内职工的,但不仅仅是属于企业内职工的,否则何以说是全民的呢?在一定的意义上说,全民企业内部的职工只是代理人,是代理管理全民企业的人。你总是想把全民企业只给企业内部的那些职工,这显然是错误的,这是少数人侵犯了多数人。是为少数人谋福利,所以如果你的理论投入实践,其必然会问题百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