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民 发表于 2011-2-27 20:42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1-2-27 20:23 
龚民 发表于 2011-2-27 20:15 
59#
呵呵呵!你多虑了,生意埸上的确有奸诈,-----但它不可能成为长态而不被揭穿!诚信最重要,有商家为显示诚信而拿出进货发票,奸诈只是暴富之道,而不是财富正常增长之道。商家交底他也会看人,可交底和不可交底,无道之人如按进货价付款-----商家将自找麻烦!
诚信并不等于要告诉消费者成本价。[另,你还没有确认和回答关于跟风型的问题]
商家交底他也会看人,不能=要告诉消费者成本价。跟风型巳答完呀!
对于跟风型,我后面还有两个问号:
对于跟风型。这也就是说,如果你觉得味道还不错。于是就可以根据大家都出的价格买了。对吧?另外,你为什么只买一个,而不是两个?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
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1037687&page=6&from^^uid=1161837
对于会计型,这也就是说,并不是每一个会计型的人都会知道商家之“底”,那么,对这于类会计型的人,当如何是好?总不能因为得到不商家之“底”而不买商品了吧?如果还要买,你认为当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