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会计与财务管理论坛 七区 税收筹划
867 0
2021-01-20
税筹问题千千万,《懂税帝》为你找答案

现在郑爽事件热度居高不下,说句实话,小编不关注这些八卦,但是昨天的推送全是,影响之大。虽然我没有钱,不了解有钱人的生活,但是就DY来说我觉得肯定是不对的,是道德的沦丧。看评论真的是刷新自己的三观,各种言论都有,但是作为一个吃瓜萌新,理性吃瓜就好。




限薪令出台也动摇不了明星的高收入水平,高收入会缴纳高额的税费。原来明星们可能就是用“阴阳合同”来避税,这是违法的,我相信应该不止“冰冰”一个。就像郑爽DY一样,很多人都做过,产业应该也很大,只是我们不知道。现在很多明星等高收入人群都是用工作室来进行节税,郑爽担任法人的公司,只有一家有限公司,有六家工作室,其中四家工作室现在已经注销了。




为什么工作室就可以节税呢?假如某明星的劳务报酬是500W,按照劳务报酬的个税计算方法:

500W*80%*40%-0.7W=159.3W

80%是应税额,40%是应税率,0.7W是速算扣除数。

而工作室按照核定征收政策纳税,核定利润率10%,再按照五级累进制进行征收,核定税率0.5%~2.1%,增值税现在1%,综合税率1.56%~3.16%,需要纳税




500W*3.16%=15.8W

增值税1%还可以给合作方进行抵扣,是一个双赢的结果。

关键这样进行节税是合理合法的,和“阴阳合同”有着本质的区别,这也是现在明星、主播纷纷在各地成立工作室的原因。

最后想问下郑爽事件和冰冰事件哪个影响更恶劣。

节税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