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涉及到效用论与厂商的生产和成本论之间的关系了。效用其实是对厂商生产函数的模拟,人的效用是无法度量的,但可以假设;新古典经济学中的效用函数,与厂商的生产函数,在数学形式上有任何的不同吗?它们的内在数理逻辑其实也是对应的。
哪怕你将土地的效用函数换成厂商的生产函数,也不过是将边际替代率换成了边际技术替代率,将产品换成了生产要素——依然无法改变土地需求曲线其内在逻辑的变化。厂商将土地作为一种生产要素,那么同样遵从边际递减规律,只不过是从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变成了边际产量递减规律而已。这种情况下,作为产品的土地与作为生产要素的土地,在其价格与需求量之间的变化关系并没有本质的区别。需求曲线向右下方倾斜也是很正常的了。
最后,需要提醒,土地不光是一种生产资料,而是也是一种产品——房地产不就算是一种产品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