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说法并不正确。如果一个看涨期权的执行价格等于相关期货合约的交割价格,在期权被行使的情况下,期权持有者并不是直接获得比期货合约中的多方更高的头寸。
在期权到期日(或者在此之前),如果标的资产的价格高于执行价格,看涨期权的持有者可以选择执行期权并以执行价格购买资产。这意味着他们将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锁定购买成本,理论上可以获得利润。但是,这个利润是相对于他们的期权购买成本而言的,并不意味着他们直接获得了比期货合约多方更高的头寸。
具体来说:
- 看涨期权持有者在支付了期权费之后,只有当市场价格高于执行价格和期权费之和时,才能获得正向收益。
- 期货合约中的多头方,其潜在损失是无限的(如果价格下跌),但其潜在利润也是随着价格上升而线性增加的。他们不必支付任何“期权费”,因为他们的初始保证金要求可以被看作是对冲成本的一部分。
因此,在执行价格和交割价格相等的情况下,期权持有者并不能获得高于期货合约多头方的头寸;而是两种交易策略的风险收益比不同,取决于市场走势和个人对风险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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