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完全信息博弈的贝叶斯-纳什均衡是一个关联的策略式博弈的纳什均衡。这个为什么是定义而不是定理?
2. 接上问,如果是定义,纳什均衡的性质改变吗?即不完全信息的贝纳均衡时局中人不会改变策略?如果没有改变怎么证明?
3. 接上问,如果纳什均衡的性质没变,在这个例子中局中人不改变策略怎么理解? 局中人1的类型确定,或者说公开,局中人2有类型L和H,求得的贝纳均衡是 局中人1用策略11,局中人2L用策略21,局中人2H用策略22. 是说局中人1知道局中人2在为L时策略为21,在2为H是策略为22时,局中人1不改变11策略?对局中人2怎么解释呢?
4. 在构造关联策略时:
G=(p,Ti,Si,ui)i=1toN, 构造G*=(Rj,vj)j属于J
其中J是j=(i,ti)形式的所有指标j的集合,这里ti属于Ti,并且i=1,2,。。。。N
Rj恒等Si
vj(r)恒等 对t-i属于T-i加和 p(t-i l ti)ui(rj,(r(k,tk))k不等于i,ti,t-i)
有几个问题
j=(i,ti) 中的i应该不是同一个循环,j=(i,ti)就是一个双下标的特殊表示,J就是所有局中人的所有类型构造的新的局中人集合。这种理解对吗?
rj是构造的局中人j的策略, 但r(k,tk)是什么意思?k又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