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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02
                        版主告诫:
各位会员在跟帖时,引用前帖请勿超出三层;否则扣分处理!
此规定明日(3月3日)起实行;多谢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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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3-2 11:57:12
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11-3-2 11:49
                        版主告诫:
各位会员在跟帖时,引用前帖不得超出三层;否则扣分处理!
此规定明日(3月3日)起实行;多谢配合!
嗯,还有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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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3-2 23:39:25
俺还是比较认真的遵守这个规定的,而且俺还常常进行整理,以便更好看一些,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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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3-6 23:57:42
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11-3-2 11:49
                        版主告诫:
各位会员在跟帖时,引用前帖不得超出三层;否则扣分处理!
此规定明日(3月3日)起实行;多谢配合!
菜鸟提问:“层”咋回事?啥叫“三层”?请弄个“扣分”的示范版展示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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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3-7 04:40:52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11-3-6 23:57
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11-3-2 11:49
                        版主告诫:
各位会员在跟帖时,引用前帖不得超出三层;否则扣分处理!
此规定明日(3月3日)起实行;多谢配合!
菜鸟提问:“层”咋回事?啥叫“三层”?请弄个“扣分”的示范版展示一下吧!
谁在我这个回复后面再加一层,应该就算违规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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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3-7 09:53:19
4# 盼铁成钢

举例说明如下:

赤色飞蛾 发表于 2011-3-6 21:31——一层
龚民 发表于 2011-3-6 21:13 ——二层
赤色飞蛾 发表于 2011-3-6 20:34——三层
龚民 发表于 2011-3-6 19:29——四层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1044059&page=3&from^^uid=1123236

在本帖中,lz引用前帖达到四层,即为违规;故做扣分处理。
多谢各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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