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amecg 发表于 2021-3-23 22:41 
劳动本身都还没有明确定义,且不同类型的劳动也不能用一个统一的标准,即劳动量本身的计量都是个大问题, ...
 给你一些马经论坛基本概念的引文回答你的问题:
“劳动力的发挥即
劳动,耗费人的一定量的肌肉、神经、脑等等”,[23,194]
“我们把劳动力或劳动能力,理解为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
体力和智力的总和。”[23,190]
“各种劳动
化为当作它们的
计量单位的简单劳动的不同比例,是在生产者背后
由社会过程决定的”,[23,58]
“就使用价值说,有意义的只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质,就价值量说,有意义的只是商品中包含的
劳动的量,不过这种劳动已经
化为没有质的区别的人类劳动。”[23,59]
“完全不同的劳动所以能够相等,只是因为它们的实际差别已被抽去,它们已被
化为它们作为人类劳动力的耗费、作为抽象的人类劳动所具有的共同性质。”[23,90]
“劳动的纯粹量的差别是以它们的质的统一或等同为前提的,因而是以它们
化为抽象人类劳动为前提的。”[1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