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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4
看到其中一篇文中,机制检验,作者只做了解释变量与机制变量两者的回归,然后就说机制效应成立。 ? 谁给讲讲是否可以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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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16 22:21:35
应该把文章放一下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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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4 16:28:30
引用一个大佬的:
目前主流做法: 需要在实证分析前构建一个理论框架,阐明自变量 X 可以通过A、B、C 等机制或渠道影响 Y。在机制检验时,分析 X 对 A、B、C 等变量是否有符合理论预期的效果,如有,则可能存在相应机制;若无,则可排除相关机制。如果A、B、C 等机制变量是外生变量,还可以直接把它加入到 Y 对 X 的回归中。如果加入机制变量后,X 对 Y 的影响明显变小,则可认为加入的变量是影响机制之一;若 X对 Y的效应无明显变化,则该变量可能就不是机制之一。此外,交互项是在调节效用或异质性分析中使用。
https://bbs.pinggu.org/thread-698672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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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3 19:54:02
那肯定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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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9 13:06:09
国际顶刊这样很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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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5 17:17:14
这是江艇的机制检验两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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