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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5

劳动与商品价值关系问题的历史回顾——另解《资本论》(38

关键词:马克思;资本论;配第;斯密;李嘉图

在所谓的“劳动价值论”的发展史上,关于劳动与商品价值关系的问题有过三个阶段的观念演变过程(并非与时俱进的传承)。第一阶段是在配第那里,他曾把劳动作为评定或表现商品价值的一种尺度,就如用弹簧拉伸的长度表现力的大小一样。配第甚至还认为土地或者[土地+劳动]都可以用来作为评定或表现价值的尺度。他明确地说:“所有物品都是由两种自然单位——即土地和劳动——来评定价值,……。在土地与劳动之间发现一种自然的等价关系,……,如果这样的话,我们单用土地或单用劳动来表现价值,就能够和同时用土地和劳动这两种东西来表现价值一样妥当,甚或更加妥当;同时,也能够像把便士还原为镑那样容易而正确地将这一单位还原为另一单位。”[配第:《赋税论,献给英明人士,货币略论》[M]。上海:商务印书馆,1972。第45页。]随后斯密在寻找什么是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时,虽然提到了劳动、其他商品和货币三种尺度,但最终确定劳动作为尺度。斯密说:“等量劳动,无论在什么时候和什么地方,对于劳动者都可以说有同等的价值。……所以,只有本身价值绝不变动的劳动,才是随时随地可用以估量和比较各种商品价值的最后和真实标准。”[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M]。上海:商务印书馆,1972。第29页。]必须指出,斯密关于“劳动”的主流观点是指所“购买或支配的劳动量”[同上,第26页。]。斯密的所“购买或支配的劳动量”应理解为已经是在市场交换过程中转化为全社会统一的有效社会劳动,而不再是指生产商品时所投入的那个具体耗费的劳动(“购买或支配的劳动量”是斯密最受人诟病的观点,以后将专帖详加辨析)。李嘉图也曾是这样理解斯密所说的劳动:“……这里所说的劳动,已非生产该物时所须投下的劳动量,却只是交换该物时所得而支配的劳动量。”[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M]。上海:商务印书馆,1962。第3页。]我们应该注意的是,商品所交换得到的他人的劳动与本人生产商品时所具体耗费的劳动原则上是不同的。作为衡量尺度的劳动只能是非本人的、全社会统一的,即所购买或支配的有效社会劳动。因此斯密上面那句话说的是“劳动有价值”,可以用劳动作为表现商品价值的尺度,而不是说劳动就是价值,从而肯定了“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M]。上海:商务印书馆,1972。第26页。]对斯密而言,和配第一样,仍然主要是把劳动作为衡量评定或表现商品价值的尺度,如同用砝码衡量物的质量,用米尺衡量长度一样;第二阶段是李嘉图严重偏离斯密的原意,将劳动衡量评定商品价值的正确说法极端错误地变异为具体劳动决定商品交换价值。李嘉图说:“斯密如此精确地说明了交换价值的原始源泉,他要使自己的说法前后一贯,就应该认为一切物品价值的大小和它们的生产过程中所投下的劳动量成比例;但他自己却又树立了另一种价值标准尺度,并说各种物品价值的大小和它们所能交换的这种标准尺度的量成比例。”[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M]。上海:商务印书馆,1962。第9页。]李嘉图所强调一切物品价值的大小和它们的生产过程中所投下的劳动量成比例这种说法并不完全符合经济现实,这是耗费劳动决定交换价值论的始祖。李嘉图还补充说,“影响商品价值的不仅是直接投在商品上的劳动,而且还有投在协助这种劳动的器具、工具和工场建筑上的劳动。”[同上,第17页。]我们知道,在计量中,作为衡量的尺度只能评定对象而不是决定它所测量的对象为什么会是这么大小,这就像用米尺只能评定但不是决定它所测量的布为什么会是这么长的一样。交换得到的劳动虽然能衡量商品交换价值的大小,但却不能决定该商品交换价值为什么会是这样的大小!李嘉图显然表现出对计量科学的“尺度”的误解,对于斯密的“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做了错误的理解。李嘉图对斯密论述的上述严重偏离和变异是个方向性的错误转折,即李嘉图说的是“劳动就是价值”了,而且他所说的劳动指的是生产过程中所投下的劳动,是具体耗费的劳动,这就把劳动价值论引向了歧途!第三阶段是到了马克思那里进一步把李嘉图的观点在错误的歧途上更进一步变异为劳动创造商品价值,并把劳动看成是商品价值的实体(当然,马克思另外还有劳动表现为商品价值的正确观点)。这时劳动就是商品价值而不再是用劳动来表现商品价值了。劳动与商品价值的关系才最终被主流马派演变成脱离市场交换的在生产领域中的单方面创造与被创造的关系,这就越来越远离劳动与商品价值的关系的最初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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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15 17:03:08
应该注意的是,商品所交换得到的他人的劳动与本人生产商品时所具体耗费的劳动原则上是不同的。作为衡量尺度的劳动只能是非本人的、全社会统一的,即所购买或支配的有效社会劳动。因此斯密上面那句话说的是“劳动有价值”,可以用劳动作为表现商品价值的尺度,而不是说劳动就是价值,从而肯定了“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M]。上海:商务印书馆,1972。第26页。]对斯密而言,和配第一样,仍然主要是把劳动作为衡量评定或表现商品价值的尺度,如同用砝码衡量物转轮除湿机的质量,用米尺衡量长度一样;第二阶段是李嘉图严重偏离斯密的原意,将劳动衡量评定商品价值的正确说法极端错误地变异为具体劳动决定商品交换价值。李嘉图说:“斯密如此精确地说明了交换价值的原始源泉,他要使自己的说法前后一贯,就应该认为一切物品价值的大小和它们的生产过程中所投下的劳动量成比例;但他自己却又树立了另一种价值标准尺度,并说各种物品价值的大小和它们所能交换的这种标准尺度的量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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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15 17:57:21
linsai03 发表于 2021-3-15 17:03
应该注意的是,商品所交换得到的他人的劳动与本人生产商品时所具体耗费的劳动原则上是不同的。作为衡量尺度 ...
楼主说的价值,意思是交换价值。


资本论说的价值,并不是交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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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15 18:02:54
linsai03 发表于 2021-3-15 17:03
应该注意的是,商品所交换得到的他人的劳动与本人生产商品时所具体耗费的劳动原则上是不同的。作为衡量尺度 ...
资本论是这样的逻辑:

市场上商品的交换,交换来无差别的社会劳动,

那么,这种均质化社会化的劳动(也叫做交换价值),又是从哪里来的呢?

是从生产商品的劳动而来,是这么来的。搞生产,才有劳动。搞完了生产,又搞交换,就交换瓜分了劳动。

生产商品的劳动,构成了被商品前往交换的社会劳动。总的生产劳动=总的被交换被瓜分的劳动。

那么,生产商品的劳动,叫做价值。商品往前交换分取的劳动,叫做交换价值。

不是同一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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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16 18:15:21
“经济学所知道的唯一的价值就是商品的价值。”[20,331]即与商品交换有关的“商品交换价值”!“既然‘价格’是交换价值,……而我讲到价值时,总是指交换价值而言,……即用货币来表现的交换价值,……”[16,169] “商品作为价值是社会的量,因而,和它们作为‘物’的‘属性’是绝对不同的。商品作为价值只是代表人们在其生产活动中的关系。价值确实包含交换,但是这种交换是人们之间物的交换;这种交换同物本身是绝对无关的。……‘价值’概念的确是以产品的‘交换’为前提的。……产品作为商品的交换,是劳动的交换以及每个人的劳动对其他人的劳动的依存性的一定形式,是社会劳动或者说社会生产的一定方式。” [26(Ⅲ),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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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16 19:04:51
zhengyr 发表于 2021-3-16 18:15
“经济学所知道的唯一的价值就是商品的价值。”[20,331]即与商品交换有关的“商品交换价值”!“既然‘价格 ...
……而我讲到价值时,总是指交换价值而言,……即用货币来表现的交换价值,……”[16,169]
在《资本论》第一卷的开端阶段这样说过:“在本章的开头,我们曾经依照通常的说法,说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严格说来,这是不对的。商品是使用价值或使用物品和价值。一个商品,只要它的价值取得一个特别的、不同于它的自然形式的表现形式,即交换价值形式,它就表现为这样的二重物。如果孤立地考察它,它就绝没有这种形式。只要我们知道了这一点,原来的说法就没有害处,而只有简便的好处”。


作为价值,一切商品都只是一定量的凝固的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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