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斯文章谈及的通用汽车和费雪车身案例,最早出自Klein等1978年发表在《法律经济学杂志》上的一篇文章(Klein, B., R. Crawford and A. Alchian, 1978, “Vertical Integration, Appropriable Rents and the Competitive Contracting Process”,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21: 297-326),该文是20年来引用率最多的一篇文章之一。但是,关于案例本身的真伪,却备受争议。为此,20多年后,《法律经济学杂志》在2000年另辟专辑,刊登了一组争议文章,其中就包括科斯的一篇以及klein的一篇。
楼顶的这篇意思与科斯2000年的那篇差不多。科斯的意思是,案例中涉及专用性投资,但是没有敲竹杠,因此不存在效率损失,原因是声誉、关系契约等的作用。但是科斯从未给予证明。我个人不太同意科斯的观点,认为存在资产专用性,一定存在敲竹杠现象,这是常态均衡。没有敲竹杠只是非常特殊的均衡。我在博士论文《声誉、人力资本和企业理论:一个不完全契约理论分析框架》中对此给予了严格证明。
话说回了,对于案例本身而言,重要的是逻辑和理论含义,而非细节。好比对于经济学的假设而言,重要的是经济含义。寓言毕竟只是寓言,不是生活本身,更非生活的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