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黑名单”:提供虚假材料为主要原因
《中国政府采购报》记者对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了统计,结果显示,今年一季度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共计92条。
受疫情影响,去年一季度不少项目按下了"暂停键",相关违法失信案件同步减少,在统计数据上,出现了今年一季度的记录数量同比增幅较大的现象。从2020年整体情况看,去年全年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也较前一年度减少约10%,共有425条。
分析严重违法失信的具体行为,大致包括提供虚假材料、串通投标、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采合同,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恶意投诉等,其中,“入黑”主体被罚主要原因是提供虚假材料(例如,认证证书造假以及检测报告造假)、拒签政府采购合同(例如,中标供应商以公司内部调整为由拒签采购合同);其次为串通投标。
今年一季度因
提供虚假材料被罚的情形约占43%,因
串通投标被罚的情形约占36%;2020年度,因提供虚假材料被罚的情形占近55%;因串通投标被罚的情形约占 30%。
山东:《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工作的通知》
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启动对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2020年度内部管控制度、队伍建设、政府采购各项制度办法执行等工作的考核。

《山东省2020年度省级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方案》显示,考核实行综合评定,根据考核内容的量化分值,综合评定得分达不到60分为不合格等次,60分至79分为合格等次,80分至89分为良好等次,90分以上为优秀等次。考核结果由考核小组提出初步意见,报省财政厅确定。
本次考核分为自我考评、实施考核、形成报告、整改落实四个阶段。考核时间为4月至7月份。
《通知》要求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将年度考核作为强化内部管理、改进代理工作、提升执业水平的重要机遇,积极配合考核工作,确保提报资料准确无误。对提报项目不全、故意隐瞒情况、擅自修改档案材料以及拒不配合考核工作的,省财政厅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河北:实施“评定分离”试点工作
近日,河北省住建厅印发《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河北省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实施“评定分离”。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货物采购招标,鼓励各地根据情况实施“评定分离”。

根据安排,6月至9月,各地要启动项目招标“评定分离”推行工作,并加大“评定分离”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评标定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除了河北以外,其他地方也明确评定分离的相关要求,先后发文试点/推行,例如安徽、江苏、浙江等。
何为评定分离?
即将招投标程序中的“评标委员会评标”与“招标人定标”作为相对独立的两个环节进行分离。事实上在现行招标投标制度中,评标和定标本来就是分离的,“评定分离”这一概念实则强调改变评标专家对评标定标的决定性作用,从而突出招标人的定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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