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中国的物权总是强调以社会主义为大前提,从而以个人服从社会为指导,无论以前的法律或者新的法案,只要强调这
个大前提,那么真正的平等就无法实现,就像我们学的思想品德里讲的一样,个人与社会是无法真正平等的,个人首先要
服从社会,这与西方的个人主义思想的大相径庭的。
我这样讲并不是说我反对我们的集体主义,我只是觉得我们的国情和西方不一样,既然我们走上了社会主义,理应如此,
随着我国社会道德水平的逐步提高,个人也将再集体主义中得到更大的自由和利益。因此,我认为只要在我国现行的体制
下,谈真正的平等是没有什么意义,重要的是怎么提高我国全民的素质,只要全民的素质上去了,我们所追求的平等也会
实现。我们没有必要强调与西方的差距,我们不可否认我们的总体素质比不上西方发达国家,这个过程是漫长的,况且我
国体制决定我们所达到平等自由的路径也不可能与西方一致,这也正是西方喜欢强加人权与中国而忽视的中国国情。
以上代表我的个人言论,只是最近看到对我国在人权自由方面批评太多,当然有很多积极地方,但是很多也忽视了中国的
国情,言论过于激烈,因此写上面一段,说出我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