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省内率先启动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滁州市按照“先行先试、分步实施、持续推进”的原则,在省内16个地市率先启动了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5月份,滁州市财政局制定出台《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下面简称《通知》),要求2021年7月1日起,市本级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开展采购意向公开,最晚不得迟于2021年12月1日。

《通知》明确了采购意向公开的范围和依据,要求除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网上商城等方式实施的小额零星采购和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的批量集中采购外,按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均应当公开采购意向。
此外,《通知》安排了采购意向公开的渠道和时间,预算单位登录滁州市政府采购监管服务平台进行采购意向公开。市级预算单位原则上应在每年3月30日前按照年初编制的政府采购预算完成采购意向公开;对技术复杂确需开展采购需求论证的项目,最迟应于5月30日前完成。年度预算执行中追加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指标下达后30日内应完成采购意向公开。除紧急、涉密采购项目外,未公开采购意向或公开时间不足30日的项目将不得开展采购活动。
目前,市本级和两区预算单位的采购意向已实现同步公开在省政府采购网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面向各类当事人展示政府采购意向信息。
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采用高额履约担保制度
近日,广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建设工程造价改革试点项目招投标及计价规定调整的通知》,主要调整了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下面简称《计价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19年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2020年版)》(下面简称《招标文件范本》)相关规定。

《计价规范》:
取消不可竞争费用的规定
调整综合单价组成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和其它项目清单费用应包含增值税在内的所有费用
调整工程量清单组成
调整总价合同中材料暂估价列项
调整国有投资项目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
调整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采用的合同价格形式及有关规定
调整人工费风险分担及处理办法
调整材料和工程设备风险费用计算办法
以“项”计算的总价措施项目调整为总价包干费用,在原合同范围内,结算时原则上不随计算基础的变化而调整
将工程质量保证金比例最高限额调整为工程结算价的3%,且在缺陷责任期期满后一次性返还
......
《招标文件范本》:
1.施工招标文件范本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及高额履约担保制度
2.根据调整后的《计价规范》调整招标范本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编制办法及合同价款调整相关内容和表格
3.修改招标范本中与定额计价有关的内容
4.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增加施工过程结算相应条款
小科普
履约担保:
在《招标文件范本》调整中有提到“履约担保”这个名词,从事招投标活动的人,应该对这个词感到不陌生,所谓履约担保,是指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承包人提交的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
履约担保种类常见可分为工程合同和工程招投标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可分为履约担保金、履约银行保函、履约担保书,其中,履约保证金一般不超过合同价格的10%。
素材来源:滁州市财政局
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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