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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6
<!-- markdown css tag --><div class="pinggu_markdown">
<div class="pinggu_markdown__html"><h2 id="音乐行业音乐侵权严重痛点初步观察分析">音乐行业音乐侵权严重痛点初步观察分析</h2>
<p>一、 从<a href="https://www.iresearch.com.cn/Detail/report?id=3411&amp;isfree=&#48;">《2&#48;19年中国数字音乐内容付费发展研究报告》</a>报告中,我们发现<br>
洞察1:从2&#48;13-2&#48;23年中数字音乐用户规模逐年增加,在2&#48;23年预计可达8.&#48;亿人,音乐用户规模基础可观;<br>
洞察2:用户规模增长率逐年降低,呈现逐年趋缓状态,但音乐用户基数稳固。<br>
<img src="https://bbs-pic.datacourse.cn/forum/2&#48;21&#48;6/&#48;6/17&#48;438i38fz3dxqjtddn3y.png" alt="洞察一"></p>
<p>二、从<a href="https://www.iresearch.com.cn/Detail/report?id=3384&amp;isfree=&#48;">《2&#48;19年中国数字音乐商用版权市场研究报告》</a>报告中,我们发现<br>
洞察1:从2&#48;13-2&#48;22年中音乐版权规市场模逐年增长,音乐产品需求逐渐增加;<br>
洞察2:后期版权市场增长趋势减缓,版权问题逐渐凸显。<br>
<img src="https://bbs-pic.datacourse.cn/forum/2&#48;21&#48;6/&#48;6/17&#48;5397l6hd8bmyhy3t7m3.png" alt="洞察二"></p>
<p>三、 从<a href="http://www.199it.com/archives/11&#48;1566.html">《2&#48;2&#48;年中国文化消费投资发展》</a>报告中,我们发现<br>
洞察1:数字音乐版权付费规模逐步壮大。2&#48;18年中国2C端的数字音乐平台收入达到76.3亿元,其中近6&#48;%来源于用户付费收入,2&#48;19年用户付费收入预计可达58.7亿元;<br>
洞察2:付费潜力巨大。2&#48;18年我国数字音乐付费用户渗透率已达5.3%,预测2&#48;19年预测可达6.3%(如图),音乐消费趋势可观,音乐用户付费可欲性较强。<br>
<img src="https://bbs-pic.datacourse.cn/forum/2&#48;21&#48;6/&#48;6/17&#48;718zs39scxoux6oi63h.png" alt="洞察三"></p>
<p>用户调研</p>
<p>一、根据用户研究及自己的观察/访谈/调研,我们初步有以下发现。从<a href="https://www.fx361.com/page/2&#48;2&#48;/&#48;5&#48;3/6621838.shtml">《数字音乐时代版权问题研究》</a>报告中,我们发现<br>
洞察1:独家版权大行其道,腾讯、阿里等大公司纷纷通过购买独家数字版权从而获得用户;<br>
洞察2:侵权行为因操作技术简单、复制成本的低廉频发。</p>
<p>二、从<a href="http://www.doc88.com/p-676132&#48;911244.html">《版权时代下的数字音乐独家版权割据问题》</a>报告中,我们发现<br>
洞察1:数字音乐独立版权割据现象严重;<br>
洞察2,由割据带来一系列不利影响,如阻碍音乐产品广泛传播、造成过度竞争的局面等</p>
<p>三、从<a href="http://www.cnki.com.cn/Article/CJFDTotal-SJSM2&#48;17&#48;2&#48;5&#48;.htm">《基于数字音乐网站中的音乐版权问题研究》</a>报告中,我们发现<br>
洞察1: 音乐侵权方式大致归结为两种,一种是直接侵权, 另一种是间接侵权。直接侵权,即非法试听以及非法下载;间接侵权,即数字音乐侵权者创设侵权条件,间接损害音乐版权版保护者的利益。<br>
洞察2:关于数字音乐侵权的法律法规问题,目前,由于我国数字音乐版权保护正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进而数字音乐在发展过程中得不到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保护,因此,数字音乐在无可靠保障前提下进行发展,其发展阻力会越来越大。例如,阿里巴巴侵犯著作权事件,因为相关律法不完善,进而此案件经过了多次受理,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工作效率。</p>
<p>综上,我们有了大致的问题意识,接下来开始准备设计思维工作坊,来开启数字化转型,解决此行业痛点,即以数字音乐版权保护为核心,构建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音乐版权保护及智能推荐Baas系统。</p>
<h2 id="数字化转型设计思维工作坊设计:参与者介绍">数字化转型设计思维工作坊设计:参与者介绍</h2>
<p>我们团队保护音乐版权 由2位设计思维者丶1位数据科学家以及2位执行经理组成的跨学科团队.。团队成员5个人简介(极简版PS)如下:<br>
卢继志-执行经理<br>
卢继志,原产品经理,熟练掌握区块链溯源原理,了解数字音乐市场整体发展情况,熟练产品宣传工作。在此次团队中充当执行经理中的项目倡议者的职责。核心任务主要是根据行业研究报告及调研,提出问题探索域,并同团队成员以斯坦福创新方法为方法论,指导方案设计域及实施交付域的开展。根据行业研究报告及调研,了解并挖掘数字音乐用户需求及痛点,以用户为中心进行服务设计。同时对外宣传产品价值主张,以可持续化、生态化的业务能力打动客户。</p>
<p>李鑫桃-执行经理<br>
李鑫桃,项目策展,为终端用户服务,跟进产品整个生命进度。根据目标用户特征挖掘用户的需求和分析解决方案、对比竞争产品完善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和突出差异化卖点,协调团队成员沟通和团队资源结合团队的业务模式,制定个性化的商业模式,并且推动产品的落地。了解产品反馈,制定产品的推广策略,最终实现产品的目标。</p>
<p>方乔-设计思维者<br>
方乔,关注同理心,让自己沉浸在用户体验中,以发现深层需求,通过这种方式更好的解决产品问题现有问题。通过一些科学严谨的思维方法(同理心-需求定义-创意构思-原型-测试)来帮助提升解决设计问题的速度。和用户在一起,去观察用户使用产品的状态细节。</p>
<p>黄智毅-数据科学家<br>
黄智毅,能采用科学方法、运用数据挖掘工具对复杂多量的数字、符号、文字、网址、音频或视频等信息进行数字化重现与认识,通过提取数据、处理并分析数据,设计符合业务逻辑的产品功能和交互,输出产品文档和原型并基于数据和反馈不断迭代和改进产品。</p>
<p>钟振升-设计思维者<br>
钟振升,应用心理学研究,运用心理学知识与相关方法了解用户使用产品过程中的心理情况;通过数据埋点的用户行为倒推用户心理特征以获得优化迭代信息;以科学的以人(心理)为本的方法设计产品以达到产品真正以人为核心。</p>
<h2 id="数字化转型设计思维工作坊设计:阶段和流程">数字化转型设计思维工作坊设计:阶段和流程</h2>
<p>我们团队基于<a href="https://www.iresearch.com.cn/Detail/report?id=3411&amp;isfree=&#48;">《2&#48;19年中国数字音乐内容付费发展研究报告》</a>、<a href="https://www.iresearch.com.cn/Detail/report?id=3384&amp;isfree=&#48;">《2&#48;19年中国数字音乐商用版权市场研究报告》</a>、<a href="http://www.199it.com/archives/11&#48;1566.html">《2&#48;2&#48;年中国文化消费投资发展》</a>等报告、及<a href="https://www.fx361.com/page/2&#48;2&#48;/&#48;5&#48;3/6621838.shtml">《数字音乐时代版权问题研究》</a>、<a href="http://www.doc88.com/p-676132&#48;911244.html">《版权时代下的数字音乐独家版权割据问题》</a>、<a href="http://www.cnki.com.cn/Article/CJFDTotal-SJSM2&#48;17&#48;2&#48;5&#48;.htm">《基于数字音乐网站中的音乐版权问题研究》</a>等研究,发现由音乐产品数据孤岛,数据流转不畅,数据缺乏透明度而导致侵犯版权、版权使用过程模糊、版权纠纷等数字音乐产品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对此,通过查询各方资料及技术方法论,拟构建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音乐版权保护及智能推荐Baas系统。对此,我们团队决定采用较完整的斯坦福创新方法中的三大阶段和六步流程 ,进行为时两天的线上/线下工作坊设计:</p>
<h3 id="挖掘阶段:理解和观察数据挖掘">挖掘阶段:理解和观察+数据挖掘</h3>
<p>此阶段为线上工作坊,不占天数,所有成员运用线上文档及思维导图工具,交换音乐行业数字音乐行业创作者、创作平台、版权机构等利益相关方痛点初步观察分析:<br>
卢继志:基于《2&#48;19年中国数字音乐内容付费发展研究报告》、《2&#48;19年中国数字音乐商用版权市场研究报告》、《2&#48;2&#48;年中国文化消费投资发展》等报告、及《数字音乐时代版权问题研究》、《版权时代下的数字音乐独家版权割据问题》、《基于数字音乐网站中的音乐版权问题研究》等研究,发现由音乐产品数据孤岛,数据流转不畅,数据缺乏透明度而导致侵犯版权、版权使用过程模糊、版权纠纷等数字音乐产品使用过程中的问题。</p>
<p>李鑫桃:结合艾媒网《华语音乐三十年研究报告 |中国原创力量爆发,互联网为新生音乐人提供更多舞台》数据显示,2&#48;19年中国音乐版权市场规模已经超过24&#48;亿元,预计到2&#48;2&#48;年将达281.7亿元,与前期相比,增长速度有所放缓但市场规模数额依旧高昂。华语音乐产业市场从原先单一的纯音乐(专辑/唱片)、版权、广告付费,发展成现如今的专辑、演唱会以及音乐IP开发的漫画、衍生品、周边体验、VR小程序等一系列内容付费方式。用户内容付费呈现多元化特征,围绕IP进行内容消费,付费金额变高,华语音乐用户的付费习惯已经逐渐养成。<br>
  另外,互联网语境下,华语原创音乐人迸发新的创作热情,属于华语音乐的原创力量开始崛起。而层出不穷的5G、AI、VR、直播推流技术等新兴技术,也将从音乐创作、推广、接收、反馈等全环节赋能华语音乐原创音乐人和音乐用户。既然音乐作品的盈利模式多了许多,音乐版权被侵犯的概率就变得更加多样了,保护创作者的音乐版权问题有利于整个音乐圈的正向循环。</p>
<p>方乔:根据艾瑞咨询中的《2&#48;2&#48;年中国音乐产业发展研究报告-数字篇》中表示目前音乐商用表演权市场受到底层技术、中层运营、以及上层监管三个要素的影响∶如权威的版权信息检索数据库的搭建;交易平台运营机制尚难以保障腰部以下音乐人收益;尚未出台体系化定价标准。未来市场规摸增量仍需依靠商业版权运营企业持续渗透线下模块。同时也提到了全国性的音乐产业发展痛点–虚拟化、数字化使得数字音乐的复制所需成本低、操作易,且在复制后音损小的特性又使得数字音乐可被多次复制,加大了数字音乐的版权保护难度和门槛。从维权的角度来看,无实物可循、对易留下过程数据的物流运输依赖度低,都使得数字音乐维权难度和侵权执法成本高。</p>
<p>黄智毅:根据艾瑞咨询的《走过12年的虾米音乐即将关闭,音乐版权争夺不利最为致命》的文章可知,自从国家推崇音乐版权化,保护音乐著作权人的利益。音乐App之间竞争逐渐演变成为音乐版权的竞争。哪一方拥有更多音乐版权资源,就拥有占领绝大部分音乐市场份额。正因为音乐版权对音乐平台、音乐发行公司如此重要,所以就要加大数字音乐的版权保护力度,从音乐创作者本身打下保护音乐版权的烙印【在每一首数字音乐提供一个专属溯源码】。</p>
<h3 id="创造阶段:定义和构思">创造阶段:定义和构思</h3>
<p>此阶段为线下工作坊,我团队参考《设计思维手册:斯坦福创新方法论》中《设计思维工作坊的顺序》一节的图文内容,将在6月6日举行线下工作坊,通过问答方式进行对“基于区块链技术构建数字音乐版权保护及智能推荐Baas系统”进行定义和构思:</p>
<p>Q:与市场上Brave Sound等同类产品的区别在哪?(创意点)<br>
A:市场上有类似的区块链技术加密音乐产品,我们的创意点是在有版权保护的同时,运用推荐系统算法中的智能推荐,且所推荐的内容是受版权保护的产品,即整个音乐产品生态中基于区块链溯源的音乐作品,打造音乐行业的可持续生态产品体系。</p>
<p>Q:我们跟现有的音乐平台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br>
A:竞争与合作的关系。我们平台是B2B2C的商业模式,向创作者、创作平台、版权机构等利益相关方提供溯源版权及智能推荐溯源音乐产品服务。竞争方面在于,音乐创作者与音乐平台达成版权合作,但存在作品在音乐平台在被广泛盗用,且使用范围、过程模糊等问题,创作者自身权利被侵犯,音乐平台没有透明、公开的机制体系,追踪作品使用的全过程。对于音乐平台,大多数时候是垄断版权(买断),在QQ音乐可以搜到,但网易云检索不到。这样限制了音乐市场的发展,他们依靠资金占领市场。类似某团的“二选一”政策。而我们平台,借助区块链技术和物联网技术,追踪记录数字音乐产品流转链条,把关于数字音乐产品特征的数据,不可篡改的登记在区块链上,解决了数据孤岛,数据流转不畅,数据缺乏透明度等数字音乐产品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同时,借助推荐系统技术,当利益相关者购买版权服务、查询溯源产品的同时,智能推荐同类型产品,即在平台内搜索《告白气球》,推荐与爱情相关的系列歌曲版权商品;查询音乐产品溯源,推荐相关系列(音乐风格等)商品。合作在于,我们提供的用户不仅仅是音乐平台,还有音乐创作人本身,同时我们是依靠技术手段,每个作品(可出售)都有溯源码(算法形成),保护音乐版权。同音乐创作人本身一样,借助我们的平台对音乐平台的所有版权进行保护(收费),与音乐平台是直接合作关系。(流转数据由相关参与方提供,本产品提供溯源技术服务)</p>
<p>Q:该产品有哪些具体解决方案来体现技术可行性?<br>
A:对于产品,我们提供给利益相关者的是版权溯源服务,即基于区块链技术将版权使用过程链条式的记录在链上,形成系统的使用数据集,追踪版权使用全过程。现阶段,区块链溯源码较为成熟,核心在于溯源码的形成,我们平台与数据公司合作,数据公司提供以算法产生的随机溯源码为音乐产品每一使用过程打上详细说明的使用标签。</p>
<p>Q:溯源码如果是我们免费进行提供,当版权出售后以版权分润作为盈利方式,那受害者在平台进行维权这一部分平台有无获利?<br>
A:无获利,同时,受害者与司法部门产生的诉讼等费用均由受害者承担,因为作品本身由受害者创作,平台只是提供版权保护,以技术保护为核心,此过程提供作品的证据,即在平台上的作品溯源证明。</p>
<p>Q:微版权:视频剪辑者可能只需要购买歌曲的一小段,是否可以按秒,按歌曲高潮程度付费呢?<br>
A:可以。“微版权”可视为个性化定制,是产品中后期商业盈利模式中不错的尝试,类似于定制xx秒,xx歌词段等。</p>
<p>Q:版权归属问题,有的音乐作品的版权是属于歌手所签约的音乐公司的而不是属于歌手本人,若歌手与音乐公司解约,音乐公司收回歌曲本身的版权,歌曲原唱作者也无权在唱作了。这种情况,我们的平台要不要考虑进去。<br>
A:对于版权归属问题,个人与音乐公司签订版权合同,即个人把版权交付给音乐公司,有被盗风险;个人与我们平台签订版权合同,即个人把版权交付给平台;音乐公司(含个人)与平台签订版权合同,即音乐公司把版权交付给平台。这三者是不同的。如有你以上说的类似情况,需要考虑的是个人作品被侵犯的来源,即是音乐公司的作品,还是我们公司的作品,区别在于溯源码。同时有的音乐作品的版权是属于歌手所签约的音乐公司的而不是属于歌手本人,若歌手与音乐公司解约,音乐公司收回歌曲本身的版权,歌曲原唱作者也无权在唱作了,这部分是个人与音乐公司的关系,需要调节的是其两者的关系,这就要看这两者的具体合同内容。</p>
<p>Q:我理解区块链技术就是给版权一个身份证。我了解过图片加区块链以保护版权,是以app为载体,且允许所有用户为他们的照片生成区块链身份证以保护版权。那我们是以什么载体承载这个服务呢?app吗?然后很多翻唱改编的这种音乐怎么办?<br>
A:我们以平台的形式承载服务,同时平台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web、pc及app,此方案暂且为创意方案,具体落地形式,初步考虑以基于app的原形交互。对于翻唱改编的音乐,翻唱的基础是经创作者授权,如果翻唱版本与我们平台合作,这一流程需要创作者本身参与进来授权给翻唱者,方可进行合作,如果没有创作者授权,本身就已经产生侵权行为。</p>
<p>Q:图片的那个自己成为了一个图片平台,我们其实会不会最后也成为音乐平台,然后最大的核心竞争力是用区块链技术保护音乐版权?<br>
A:我的创意点包括但不限于基于区块链溯源技术保护数字音乐版权,同时也是基于推荐算法系统,即把已经受过版权保护的数字音乐作品,通过推荐的形式,被广泛的认可和应用正版作品。同时,我们也是一个版权出售平台,即与我们合作的作品上传到我们平台上,作为商品的形式进行出售,我们获得版权分润。而且整个平台的音乐作品是正版授权、使用过程可溯源且公开透明的产品。</p>
<p>Q:如果我们是以“以平台的形式承载服务”的话,用区块链溯源技术保护版权出售,也同时出售给现有的因为平台,是否有垄断的可能?在反各音乐平台垄断的同时自己在源头已经进行了垄断?<br>
A:不以垄断为目的,以可持续、可循环、可追溯为目标。我们平台音乐产品的核心是溯源保护,版权保护的同时,是跟踪版权使用的全过程,具有透明性、安全性。而现阶段的音乐平台,如某易云,所上架的唱片是通过购买的形式获得播放权,这一阶段,不排除有被盗风险,如普通用户下载了,但未经创作者授权,在某一场景下作品被改编等行为,而这一使用过程没有被完整的记录,该行为已经涉及侵权行为。而我们平台的音乐产品,是购买方购买了之后,形成一个针对购买方的数据集,即把有使用过程记录的数据库,而且每一使用(下载、调用)过程,都是不同的溯源码追踪,这更方便查询都某一环节版权的使用途径,如果有涉及侵权行为,回归其溯源码,就可以查找到其使用路径。</p>
<p>(可参考《设计思维手册:斯坦福创新方法论》中《设计思维工作坊的顺序》一节的图文内容)</p>
<h3 id="交付阶段:原型流程建模和价值验证">交付阶段:原型/流程+建模和价值验证</h3>
<p>此阶段为线下工作坊,我团队將在6月7日,我们打算根据《设计思维手册:斯坦福创新方法论》 里的工作坊流程,进行线下会议,讨论出产品的最终方案以及商业模式画布,完善产品的不足。</p>
<p><img src="https://www.lixintao.com/wp-content/uploads/2&#48;21/&#48;6/p11.png" alt="输入图片说明"></p>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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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7 16: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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