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资本家的企业,还是所谓公有制企业,其盈利模式都是类似的,其实并不存在多少区别,但是很多公有制追随者却用不同的标准来衡量,从而得出不同的结论,这真的很无聊。
单就比较范围来说吧:
第一步:资本家,是拿走了一部分成果,而公有制企业,也拿走了一部分成果,从这一步来说并没有什么区别;
第二步:资本家自己花,公有制企业自己花一部分,其他的进入国库,回馈社会。(姑且按照理论上的公有制对比吧,如果把那些被私分的算进来就没法比了)
这里的两部分是有着很清晰地界限的,但是在有些人论剥削的时候,是只算资本家在第一部分的行为,而在算到公有制企业的时候却是把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一块算,而且还强调因为有了第二部分(修桥修路之类的回馈大众)所以不能算剥削。。。。
如果按照同样的标准来衡量,并把资本家的处理方式由自己花改成花一部分,捐公共慈善一部分,是不是就应该说资本家没有剥削?
(当然,在这里我倒不是说剥削存在,而只是说对比需要用同一个标准。。。。。。同样的模式,你不能说在这个身上算剥削,而在那个身上就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