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行为塑造之一---------动力机制建设
利益是个体行为的动力源泉,动力机制的建设目标就是使个体利益、组织利益、社会利益三者统一起来,这样才能使个体、组织、社会协调、和谐的发展。
一 引入组织内正向利益
组织在指令个体进行某项行为时,要引入正向利益,这时个体的行为才能得到强化。比如企业希望员工多搞创新,那么企业就要设置一个正向利益,使得员工在进行了有效果的创新之后能够获得这个利益。比如海尔集团为了鼓励创新,就把某些创新命名为员工的名字永远的保留下去,这样员工就会永远的在企业里面留下他的荣誉。这个利益是精神层面的,当然也可以是物质层面的,比如创新提成,比如科技入股等等。利益可以立即兑现也可以长期积累,物质的奖励一般可以立即兑现,而荣誉的地位的奖励则需要积累。比如一个员工在企业里面表现不错,长期坚持下去得到重用或者提拔。这些利益都是组织内给的,是组织内的正向利益。
二 正向行为时对组织内反向利益的控制
当组织希望个体有正向行为时,而个体却获得了反向的利益,这个时候个体的积极性就会受到打击,严重的会产生混乱。这时反向利益的来源有两方面,一是来源于组织内的非核心利益。当企业派审计部门去审计基层时,有可能招致忌恨或着报复。这个时候组织就应该对审计部门加以支持和保护,防止审计部门因为行使审计职责而得到什么不利。在比如某员工在进行创新时却遭到其他员工的嘲笑,这个时候企业应该大张旗鼓的宣传创新,形成氛围,建立激励机制形成制度,以避免员工因为创新而得到什么不利。再比如员工辛辛苦苦的工作,而企业提拔重用的都是那些善于搞关系的人,这样的话就是对辛苦工作的员工的打击。二是来源于组织的制度缺陷,比如审计本来就是一个“得罪”人的部门,而制度上却让被它得罪过的部门去评价它的工作,去给它打分,那么审计越坚持原则,对它的评分越不利。这个时候就需要改进对审计部门的业绩评价办法。
当个体正向行为时而获得了反向利益,其根源在于组织的制度有缺陷,风气有不正的地方;在于组织对那些非组织的利益没有进行有效的控制;而当这个非组织的利益来自组织的管理者时,情况更糟。
三 引入社会的正向利益
当组织希望个体进行正向行为时,不单需要引入组织内的正向利益,有时候也需要引入社会上的正向利益。这个社会的正向利益对个体正向行为的强化更为持久和深入。
比如过去在军队服役的战士如果立了大功,军队敲锣打鼓的把喜报送到战士的家里去,这时不单战士本人,包括战士的家人都会赢得社会的尊重,这个正向利益就是社会给的。再比如这个员工在本组织里工作的很不错,组织也可以把它推荐到上级组织或者社会其他组织中去任职,这也是引入的社会的正向利益,引入的上级组织的正向利益。再比如一个优秀企业的员工,在社会上也会赢得尊重。
引入社会正向利益的关键是要有渠道,是要有办法。比如军队不送喜报,战士的家人就赢得不了社会的尊重。企业不给员工家里送喜,就不能获得员工家里的支持。组织不向上级推荐人才,组织就得不到上级的正向利益。这些都是渠道问题。渠道不通就是利益不通,就是动力不通,就是影响不通。
四 正向行为时对社会反向利益的控制
有时候组织内个体的正向行为也会遭遇反向利益,这些反向利益同样会影响个体的积极性。来自社会的反向利益同样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来自非社会利益。比如一个企业的员工在严格进货检验时,有可能招致供应商的忌恨,这时组织就应该设立保护机制来保护员工的不受侵害。有时候组织的成员外出执行任务时,也会受到伤害;比如公安干警会受到犯罪分子的伤害,执法部门有时候也会遇到暴力抗法;有时候电力企业的员工在检查可能窃电的违法客户时也会遭到伤害;比如好心人有时候也会受到诬赖。这个时候组织应该设立预防机制以及事后处理机制,来预防组织成员不受伤害,以及万一受到伤害后能够获得正向利益予以弥补。方向利益另一方面来自社会的制度缺陷。比如以前农民社会福利很少,所以他们都不愿意成为农民,这个时候应该更改制度以保障公平。
更多的时候个体所受的反向利益,都来自于社会上那些不良的势力和个人。对此组织应该有预防机制与补偿机制,以便确定的保证个体的正向行为获得的一定是正向利益,这样个体的正向行为才能获得正向的激励,加以强化和确定。
五 引入组织内的反向利益
当组织希望个体不做某个行为时,组织会提供一个反向利益用来惩罚个体。比如,不准上班迟到,否则罚款5元。其目的是为了给员工的某些行为一个反向激励,使这个行为减弱直至消除。
对于会给与反向利益的行为,组织应该明确告知个体,使个体有所预防才对,否则,反向激励的效果就会减弱,甚至引来不满,所谓不教而诛是暴君所为就是这个道理。
有时候这个反向利益还会来自非组织的力量,比如,某个员工经常迟到,可能遭到周围员工的不满。这个力量也应该是组织积极利用和引导的。公开批评某些不良现象就是一种好的做法。比如:企业可以把一些有质量缺陷的产品放在曝光栏里面,让所有员工去评判,为了减少过激的反向利益,可以隐去缺陷产品制作者的名字。
反向利益一定要进行制度与渠道设计,并加以控制,否则反向激励就不能正常发挥作用,不是对不规范的行为没有惩罚,就是惩罚过激。
六 对反向行为的正向利益的控制
有时候个体的反向行为会获得正向激励。这当然是一种坏的情况,组织内最不愿意看到的情况,但是这种情况时有发生。比如:某员工上班时间干私活而没有被处罚;某员工截留货款而没有被处罚;某员工给领导送礼而得到了提拔;某员工经常在单位里破坏规则而得到了一群人的拥护。不良现象之所以愈演愈烈,是因为违规者获得了好处。违规者获得了好处,必然会产生所谓的潜规则。
这个时候就要对这些不良的正向利益加以控制。控制的关键在于一是制度建设,使一切都有明确的规则可循,不在制度上留空子。二是监督机制的建设,使一切行为都有监督,重点是那些可以钻空子的行为都能够被监督。三是公开与民主机制的建设。
七 引入社会的反向利益
个体的方向行为有时候需要引入社会的反向利益来进行反向激励。比如:某个体违法了,移交到司法机关去处理。这个时候组织不应该包庇它。比如:请来司法机关对组织内的基层进行检查,进行预防性教育等等。反向利益不单单只针对违法的行为,对那些不规范的行为社会上也会有反向利益。比如对质量差的产品,就会引起客户投诉,这个时候查查是谁的责任,就是把社会的反向利益引入到了企业里面。
引入社会反向利益一定要进行制度建设与渠道建设。比如电力企业就设立了客户投诉举报电话,并有一定的处理与回复机制。
社会反向利益的引入,更有利于组织内个体行为的改正,并且这种社会监督更细致,更全面,还有利于组织的创新。
八 对方向行为的正向社会利益的控制
个体的反向行为有时候会获得社会的正向利益。比如采购员违法企业规定采购了不合格产品,或者价高产品,但是没人发现他,而供应商却给了他红包。前一段时间闹的沸沸扬扬的医药代表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比如社会上各种潜规则的流行。
无论组织还是社会都要对这种现象加以控制,不然希望的秩序就不会建立起来。作为组织来讲能做的就是加强制度的建设与执行,其原则无非就是老调常谈的公开、公正、公平。比如企业采购一定要坚持招标采购等等,不在多述。
动力是个体行为的原因,因此建设好个体行为的动力机制,是组织对个体行为塑造的第一步。